假藉退還電費詐財台電金門區營業處籲民眾慎防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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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加泰/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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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公司金門區營業處接獲民眾反映,近日有不肖人士假藉台電公司名義,利用電話以退還電價調降之電費差額為由,請民眾提供其金融機構之帳戶、提款卡號碼等,俾以轉帳方式退款來詐財,金門區營業處再次提醒民眾慎防受騙上當,倘再接獲類似行騙電話時,可立即向警方來檢舉追查。
金門區營業處指出,該公司自本(九十二)年七月二十八日調降表燈非營業用戶電價,並溯自本(九十二)年六月一日起實施。至於有部分用戶已依舊制多繳之電費,台電將在下次收費時扣還,民眾無需另辦退款轉帳手續。
金門區營業處表示,該公司除對於表燈非營業用戶自(九十二)年八電費月份起發行之電費,均按新制電價計收電費外,由於表燈非營業用戶為每二個月定期抄表收費一次,對原於本(九十二)年六或七月份已按舊制電價發行收費之用戶,該公司由電腦程式自動按新、舊制電價差價及用電期間跨夏月、非夏月之用電日數比例核計應退還之電費差額,於本(九十二)年八或九月份發行之電費中扣還,其中屬雙月(六月份)發行並收費之用戶,已於八月份扣還,屬單月(七月份)發行並收費之用戶,將於九月份扣還,用戶無需另再辦理退款手續。
金門區營業處提醒民眾倘再接獲類似行騙電話時,可立即向該公司來反映或向警方檢舉,並經由警方偵辦追查,讓不法人士接受法律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