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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納入免徵汽燃費吳成典再提案要求交部修法處理

發布日期:
記者: 鄭大行/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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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計程車納入免徵汽車燃料費適用對象之提議,經縣籍立委吳成典等人提案,去年以「附帶決議」方式要求交通部辦理,但一年多來均無下文,吳成典昨日再以臨時提案方式,要求交通部儘速修改相關法令,以造福全國近十萬名計程車業者。

吳成典國會辦公室昨日發布新聞指出,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去年五月六日審查「大眾運輸發展條例」時,曾做成附帶決議,要求:「交通部應於『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中,將固定費率提供旅客運送服務之計程車列入『免徵汽車燃料使用費』之適用對象,並應於91年7月以前完成修訂實施之」。該附帶決議也經交通部長林陵三認可,惟迄今一年多,仍未見交通部實現。

為了督促交通部儘速落實,吳成典昨日在院會中,與關沃暖(僑選,國民黨)、李顯榮(台北縣,國民黨)、廖風德(宜蘭縣,國民黨)等五十二位立委共同提出臨時提案,建請交通部儘速將計程車增列入「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四款,有關免徵燃料使用費之適用對象,增訂為:「經公路主管機關核准之市區汽車客運業及公路汽車客運業,專供大眾運輸使用之公共汽車;固定費率提供旅客運送服務之計程車。」

吳成典指出,台灣失業率急速攀升,有不少失業者轉行從事計程車營生,由於經濟不景氣,計程車生意亦受影響,微薄的收入必須養家活口,無不叫苦連天。再者,計程車行業與公路及市區汽車客運業均屬公共運輸業,卻唯獨計程車未納入免徵燃料使用費之適用對象,實屬不公。吳成典因此要求,交通部主管機關應實地關心民瘼,聆聽業者心聲,儘速核准免徵汽車燃料使用費,以造福全國近十萬名的計程車業者。該案經院會無異議通過後,將送請行政院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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