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前廟金牌失竊案警方宣佈偵破
金門縣警察局經過長期蒐證,並透過科學辦案方式,在福建金門縣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徐錫祥指揮偵辦下,昨日宣佈偵破發生於去年十二月三十日「李光前將軍廟」金牌失竊案及八十九年十二月間發生於金城地區之「小野牛牛排館」及「大衛髮廊」等竊盜積案,並由檢方針對潛逃在台的主嫌洪○龍發布通緝,而同案共犯楊○華則經檢察官聲請羈押獲准,另嫌蔡○鉅於到案後亦坦承犯案。
縣警局發佈新聞稿指出,主嫌洪○龍曾犯有殺人未遂、毒品、贓物、竊盜、槍砲等前科紀錄,係地區列管在案之首要竊盜慣犯,以其為首所組成竊盜集團為地區治安上隱憂,洪嫌經常在無經濟來源時,便與同夥四處尋找目標行竊。其犯罪手法,多於深夜以鯉魚鉗破壞門鎖後再侵入行竊,且贓物多直接運往大陸銷贓,致使警方偵查過程倍極艱辛。
警方表示,李光前廟在地區香火興盛,信徒眾多,警方在李光前將軍廟金牌失竊案發生後立即成立「一二三○專案小組」投入偵辦,並清查近年來地區發生之竊案類型,依犯罪時間、地點、手法等加以分析,鎖定以洪某為首的竊盜集團涉有重嫌;而警方鑑識人員於該三案現場所採集之微物跡證,經送請刑事警察局法醫室鑑驗出其去氧核醣核酸(DNA)型別均與洪某相同,案情獲得重大突破,再經清查洪嫌竊盜集團資金往來狀況,發覺有來源不明資金於案發後存入成員帳戶,另警方調查發現洪某竊盜集團於案發後隔日經由私梟托運不明物品載往大嶝島,案發後四天即偕同集團成員經由小三通前往廈門處理銷贓事宜,並變賣得人民幣約十六萬餘元,折合新台幣約八十餘萬元,於元月七日返金。
警方在追查發現主嫌係地區竊盜慣犯洪○龍,在警方通知到案之際即畏罪潛逃台灣地區躲藏,幾經警方策動,因渠生性狡猾,推託各種說詞,拒不返金到案,洪嫌刻正由檢方發布通緝當中。而同案共犯楊○華則於警方通知到案後經檢察官聲請羈押獲准,另嫌蔡○鉅於到案後亦坦承犯案過程。在偵查過程,警方並根據楊、蔡二嫌所述銷贓過程,並派員前往廈門查證銷贓銀樓與所述吻合。
縣警局表示,本次警方破獲李光前將軍廟金牌失竊等案,除運用科學辦案技巧,並得力於在今年農曆九月李將軍殉職紀念日前夕獲得線報,使得案情急轉直下,也讓共犯無法狡賴,坦承犯行,並交代贓物流向。
縣警局局長陳瑞通指出,此次能將洪某竊盜集團一網打盡,除倚仗現場蒐證、科學鑑驗等辦案技巧外,並得力於專案小組人員鍥而不捨、勞心勞力的付出。警察局亦將秉持偵破本案之精神,戮力偵辦尚未破獲的各項刑案,並籲請民眾能提高守望相助功能,注重自身防竊作為,畢竟警力有限,民力無窮,唯有警民共同合作防制竊盜案件,地區安寧環境才得以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