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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吳成典與64、65年次役男代表和家屬向監察院提出「聲請彈劾糾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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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鄭大行/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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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吳成典與64、65年次役男代表和家屬向監察院提出「聲請彈劾糾正書」

立委吳成典與64、65年次役男代表和家屬向監察院提出「聲請彈劾糾正書」

有關地區六十四、六十五年次自衛隊役男服兵役一案,已經大法官會議做出釋憲文,縣府亦依事實認定核發了國民兵證,不料國防部竟有意撤銷國民兵證,已受違法徵召而服役的役男,其權益的爭取更是遙遙無期。縣籍立委吳成典昨日特別會同役男代表及家屬前往監察院提出「聲請彈劾糾正書」,同時點名國防部主辦該項業務的上校邵志良「球員兼裁判」,曲解大法官解釋文,嚴重影響人民權益,懇請監委調查懲處。

立委吳成典昨日下午四時許,會同地區六十四、六十五年次役男代表唐惠霈、役男家屬張穆來等人,前往監察院要求彈劾失職人員,並糾正國防部。一行人由監委林秋山接見。

吳成典指出,地區六十四、六十五年次自衛隊役男服役問題,歷經訴願、行政訴訟、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等冗長程序之後,終獲司法院大法官做成第五百二十九號解釋。由於此案關乎金門、馬祖地區數百名自衛隊役男權益,釋憲文一出,立即引起地區輿論重視,縣府亦本於該號解釋意旨,依據事實認定金馬地區六十四、六十五年次役男符合「金馬地區役齡男子檢定為已訓乙種國民兵實施辦法」所訂資格,核發尚未入伍之役男「已訓乙種國民兵證」。其他已入營服役役男,則據以認定國防部當時要求地方政府徵召入伍違法,要求國防部會銜內政部等主管機關進行檢討改進。

吳成典表示,監察院在民國八十五年曾對國防部做成「應予檢討改進」之糾正文,但國防部始終不採任何保障人民信賴利益之措施,或補充任何補救措施,使得後續又有許多役男因國防部之怠惰而受徵召入伍。吳成典並指出,該案經大法官做成釋憲文,國防部卻依然故我,派由當年一手主導銜接制度、致使役男權益受損的上校邵志良,繼續擔任承辦人,受理人民要求改進之爭議案。

吳成典抨擊國防部放任邵志良「球員兼裁判」,曲解法令又固守己見,讓該案爭議始終無法解決,亦延宕人民權益保護之時效,使人民法律地位陷於長期不穩定,顯有怠忽職守之嫌,希望監察院彈劾失職人員,並糾正國防部。

此外,吳成典進一步說明表示,地區許多六十四、六十五年次役男家屬目前正積極組成「權益促進會」,昨日向監委提出彈劾糾正案的用意,即在提振役男權益促進會士氣。吳成典強調,他已在本會期預算審查時,要求國防部在一個月內對本案進行處理,他希望役男及家屬透過組織權益促進會的方式整合共識,統整戰力共同向國防部爭取應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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