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台籍偷渡客偷渡被逮兩名大陸漁民昨強制遣返出境
在金門縣紅十字會見證下,海巡署金門海巡隊昨日在后豐港海域執行遣返作業,大陸廈門市漁民彭嬰、彭爭取二人,因協助一名台籍偷渡客偷渡被逮,經過司法審理程序服刑期滿後,才執行強制出境。
該項遣返作業於昨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在后豐港海域展開,海巡隊委請金門縣紅十字會見證及執行,紅十字會代會長許金龍、總幹事許金象等幹部及多位志工到場見證及提供協助服務。彭嬰、彭爭取這兩位被逮大陸人民,在紅十字會人員與大陸代表簽署交接見證書,完成法定人員交接手續,由一艘來自對岸彭厝村的無船名舢舨將人接回,踏上歸途,整個遣返作業過程相當順利。
在臨行前,紅十字代會長許金龍及志工也再三提醒被遣返的大陸人民,在兩岸相關規定尚未許可下,回去後不要再非法到金門,以免被查獲造成兩岸的困擾,同時也希望他們回去後能告知當地鄉親,在雙方法令未明朗化前,不要冒險觸法。
被遣返的彭嬰、彭爭取二人,為廈門市新店鎮彭厝村漁民,他們是在今年七月十五日隨船老大彭恩情,以閩廈○四四四四○號漁船,載運農漁產品到金門古寧頭慈堤岸際兜售,返航時搭載一名台籍偷渡客,被金門海巡隊海上截獲,經過金門司法審理,彭姓三漁民以違反國家安全法被判刑,其中,船老大彭恩情被處有期徒刑四個月、彭嬰、彭爭取各處有期徒刑三個月,並在金門監獄服刑。
彭嬰二人被強制出境時,希望被扣的漁船一併回家,但因船老大彭恩情還在服刑中,金門海巡隊僅同意等船老大服刑期滿人船一併遣返。昨日,金門岸巡總隊原本也要委請縣紅十字會遣返二名非法電魚被捕、服刑期滿的劉五店漁民,因連繫及準備作業不及,將在近日另行執行強制出境作業。
海巡隊強調,在兩岸關係條例修正後,對偷渡加重處罰的範圍更周延,海巡及岸巡單位將加強把關工作,以期遏阻不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