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走私大陸海蚵何姓等民眾送地檢署偵辦
金門縣警察局刑警隊於昨(廿三)日上午查獲何姓、張姓及李姓等三人涉嫌走私大陸海蚵四十九箱總重一千二百廿五公斤,全案經調查後依懲治走私條例及海關緝私條例等罪嫌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
警方於執行查緝走私勤務時,在昨日上午九時五十分許,於中蘭岸際發現車號6F|1653自小貨車上裝載大量以保麗龍箱子包裝完整之物品,形跡可疑,經上前攔查,當場查獲大陸剝殼海蚵計四十九箱,總重一千二百廿五公斤,並當場逮捕張姓及李姓嫌犯二人。
經警方追查發現二人係以新台幣一千五百元至二千元之代價受僱於何姓主嫌;何姓主嫌到案後亦坦承該批海蚵係以每公斤新台幣三十五元之代價向大陸貨主綽號「阿東」購買,然後再經由金門港以海運託運寄往台灣地區,以每市斤新台幣一百四十元販售給綽號「阿營」的台籍男子,牟取暴利。
縣警局局長陳瑞通指出,由於地區海蚵銷售台灣地區已取消產地證明,改為開具採收證明,未料該等證明卻被不肖私梟用作「護身符」以蒙騙攔查,並使用寄運大批大陸剝殼海蚵赴台牟取暴利。
陳瑞通表示,台灣地區目前適逢冷鋒過境,據情資顯示火鍋生意興隆,對海蚵需求量甚高,且台灣彰化地區鹿港、王功等海蚵產地供不應求,因此目前為海蚵走私旺季;大陸海蚵等農漁產品未經衛生主管機關檢驗合格,其衛生品質堪虞,且走私轉運台灣亦對台灣地區的牡蠣價格之穩定具有負面的影響,警察局在日後仍將堅守崗位,針對內陸各式走私行為持續進行掃蕩行動,維護地區治安之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