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警方發現四未成年男女共處一室通知家長領回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點閱率:866
字型大小:

金城警察所會同校外聯巡小組加強執行「春風專案」,並在金城鎮「向陽吉第」社區某空屋內發現趙姓等四名未成年男女共處一室,警方立即將該四名少年帶回警所處理,並通知各家長領回,以預防青少年犯罪。警方呼籲家長應隨時掌控孩子的行蹤,勿因長期漠視孩子的行為,而導致孩子誤入色情援交、吸安、竊盜、販毒及參與飆車歧途。

金城警察所於日昨晚受理一民眾報案,指稱其兒子從當天放學後還未返家,可能至網咖或其他不良場所逗留,請該所協尋,該所即由副所長曾有慶指示線上各警網,針對轄內各網咖店、電玩店、撞球場、廟宇、奎閣及海濱公園等青少年易聚集處所加強臨檢協尋。終於在翌日晨間八時許,該所巡邏員警陳宗慶、許國杉在金城鎮「向陽吉第」社區某空屋內,發現其十二歲的趙姓少年,與十三歲宋姓、十二歲及十三歲陳姓等三名男女共處一室,現場並有零食及飲料等物品,已在外多時。警方立即將該四名少年帶回警所處理,並通知各家長至警察所將其子女帶回。

警方指出,從近來多次的「春風專案」臨檢勤務中,在網咖店查獲深夜未歸的少年,通知家長前來領回時,發現有愈來愈多的家長並不了解孩子在深夜後的行蹤,甚至認為孩子屢勸不聽已無法管教,要求警方直接將孩子送法辦或關進拘留室。

金城警察所指出,為減少青少年涉足不良場所沾染惡習,避免少年產生偏差行為,該所將依據縣警局規定,賡續密集規劃實施「有效取締不良場所對策」及「加強保護青少年措施─春風專案」,針對少年經常出入場所執行臨檢查察,並嚴格取締深夜容留少年的不良場所,對於法令應禁止而業者仍放縱少年進入之行為,亦將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社會秩序維護法」等規定報請金門縣政府及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或金城簡易庭施予重罰。至於深夜在外遊蕩少年,則勸導返家、通知家長帶回或給予必要的保護。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金沙分銷處
    金門縣金沙鎮官嶼里官澳36號 金沙分銷處地圖
    0933-699-781
  • 金寧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武德新莊118號 金寧分銷處地圖
    0910334484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