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離島生保送升學教育局再提說明
針對有關金門地區年度申請離島生保送升學乙案,縣府教育局昨日特別發布新聞稿提出說明,強調實際申請及已核准名額有六名,且需依規定參加統一甄試,達錄取標準後再依成績順序及核定名額錄取,至於明年度的保送名額,將協調各學校、機關、單位提出需求,以爭取更多的保送名額。
教育局指出,針對地區年度申請離島生保送升學乙案,唯恐以訛傳訛,特予澄清說明,以正視聽:教育部九十一年十一月七日發布「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其中第五條:離島地區所屬縣政府為地方建設需要,應訂定各階段別、類(科)別人才培養保送計畫,保送名額於每年八月三十一日前分別報請擬保送學校之該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縣府在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即將本函轉發地區各相關單位、學校,由各單位視建設需求據以申請保送培植需求人才。
因為保送辦法規定,保送名額應於每年八月三十一日前提出申請,教育局在九十二年八月上旬縣政府主管會報時特別提出呼籲:各單位若有建設人才培育需求,請速依限在八月中旬前提送該局俾彙總申請。實際提出需求者計有:建設局申請獸醫學系二名(中興大學、屏科大各一名),消防局申請消防學系二名(警察大學);另教育局基於地區師資培育需求,提報英語系二名(台師大、國北師院各一名),音樂學系二名(北市師院、台南師院各一名),藝術與藝術教育系一名(國北師院)計五名;醫學(事)人才培育則由衛生局另案報衛生署辦理。
上項名額經縣府轉報教育部,除屏科大獸醫系一名未獲准及警大消防系因內政部主管尚未核定外,餘同意提供,惟應依規定參加統一甄試,若達到錄取標準再依成績順序及核定名額錄取,未達標準者則保送名額從缺。
教育局強調,本年度申請保送名額與他縣市比較名額偏低,主要癥結在於本縣係遵守教育部保送辦法的規定,純然從地方「建設人才」的供需面去探討,而較少從爭取學生「升學機會」的角度去研究(雖然教育部仍要求保送學生明訂權利義務之關係條文),下年度將記取教訓,多鼓勵地區機關、學校提出需求計畫,俾彙送中央相關部會,增加爭取保送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