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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及其產品進出金馬檢查程序繁瑣吳成典反映獲善意回應

發布日期:
記者: 本報/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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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籍立委吳成典日前接受金門縣養雞協會陳情指出,農委會今年七月七日發布施行之「動物及其產品進出金門馬祖地區檢查規則」造成金門當地雞農進口台灣地區種雞之困擾,請吳成典協調權責機關簡化檢疫程序及台灣地區種雞繁殖場之監測,以利金門地區雞農進口,維護雞農生計。案經吳成典協調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於昨(十五)日回函表示,已責成各相關縣市家畜疾病防治所配合辦理。

吳成典指出,依據農委會今年七月七日發布施行之「動物及其產品進出金門馬祖地區檢查規則」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動物及其產品於進出金門馬祖地區時,其所有人或代理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相關證明文件,向金門、馬祖檢疫站申請檢查:(三)禽、鳥類: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所出具之動物健康證明。」;及第五條第四款「進出金門馬祖地區之動物,應經動物防疫人員檢查為健康情形良好,來源場並需落實自衛防疫工作,並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及下列檢查條件:(四)禽、鳥類:於過去三個月無發生或可能感染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新城病、家禽霍亂及其他人畜共通傳染病,並需於前一個月內,經血清抗體檢驗呈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陰性反應。」

惟依一般程序進行上述檢疫與血清抗體檢驗須十天方有結果,而雞農養殖仔雞約三十天即可出售,如此檢疫程序實耗時太繁,無法切合雞農養殖作業時效。且繁瑣程序造成台灣地區養殖場售予金門雞農少量雞隻意願降低,形成金門雞農進口雞隻的極大困擾。據此,吳成典即協調農政機關簡化檢疫程序及強化對種雞場的監控,儘速做出健康證明,以協助金門雞農順利進口台灣種雞。

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於昨(十五)日函覆吳成典委員表示,經查金門地區之養雞業者固定自台中縣景旦種雞場、嘉義縣盛梅種雞場、嘉義市青松種雞場、台南縣永光種雞場、台南縣俊傑種雞場買入雛雞,該局已責成各相關縣市家畜疾病防治所加強對該等種雞場之定期監測工作,每月進行疫情訪視,另採血二十隻送往中央畜產會家禽保健四區檢驗室檢測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抗體,各家畜疾病防治所即可據此定期監測紀錄,適時核發健康證明書,以利雛雞銷往金門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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