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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家庭暴力地區展開巡迴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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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李增汪/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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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金門縣衛生局、社團法人金門縣康復之友協會主辦,金門縣政府暨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被害人之家服務中心、金門縣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各鄉鎮公所協辦的九十二年度家庭暴力暨性侵害巡迴宣導講座、兩性平權系列宣導講座活動,昨日上、下午分別在金城鎮公所、金寧鄉公所各舉辦一場次,並邀請金門家扶中心主任林玉真、被害人之家服務中心社工員林德輝主講,也吸引許多社區婦女朋友踴躍聽講,一起正視家暴問題和隔代教養、兩性平權等議題。

金門家扶中心主任林玉真在針對「婚姻暴力家庭中的孩子」講解時,也強調這樣的問題需要你我共同的來關心,才能讓無助的弱勢免於恐懼和能脫離暴力陰影,健全的成長。

林玉真指出,「家庭暴力防治法」全面施行至今已屆滿四週年,根據官方統計顯示,國內每年有近十五萬有偶婦女處於受暴狀態,這些數字還不包括離婚、同居關係及其他家庭成員間暴力的事件。而事實上,去年全年僅一萬四千六百九十四人提出民事保護令的聲請,也就是說,仍有超過百分之九十的受暴者未受到社會正義的伸張,人身安全仍飽受威脅。

她並指出,家暴法是在八十七年六月二十四日立法通過,但包括民事保護令的聲請、刑事程序、子女和解、警政與醫療體系的通報與保護等規定,均是在經過一年的宣導後才全面施行。而主管機關內政部強調,台灣成為亞洲地區第一個施行家暴法的國家,並首創民事保護令制度;被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時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法官依被害人實際狀況核發禁制令、遷出令或遠離令,並對加害者施行強制治療、輔導。

根據內政部調查,我國有偶婦女在一年內受先生施暴的比率為百分之三點三,其中台灣北部、中部及南部分別為百分之二點九、百分之三點五及百分之三點九,若以九十一年我國有偶婦女人數四百九十二萬四千零五十九人估計,國內每年應有近十五萬有偶婦女處於受暴狀態。內政部同時統計去年全年各地家暴中心接案數,平均每月約有三千件通報案件;「113婦幼保護專線」每個月有近六千件諮詢案,顯見家暴絕非偶發事件,而是普遍性的社會問題。

但司法院統計顯示,截至今年四月止,各地方法院受理聲請保護令累計件數為四萬七千九百一十七件,實際核發保護令件數為三萬零三百三十五件,平均每個月約有一千三百六十九件保護令聲請,共核發出八百六十七張保護令。而現代婦女基金會指出,當受暴者進入司法處理程序,不僅是要聲請保護令,通常還會有傷害、違反保護令、離婚、子女監護、財產等相關訴訟案件,需要長時間的司法協助。

林玉真並指出,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長潘維剛就表示,在法院內設置家暴事件聯合服務處,可提供法律諮詢、出庭服務、個案服務、社福資源與轉介等,促使受暴者順利爭取法律權益。目前台北及士林地方法院相繼成立聯合服務處後,婦女團體希望能有更多縣市起而效尤,共同建立司法家暴防治體系,為家暴防治工作建立整合性、無縫隙的服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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