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修繕住宅貸款即起受理申請
九十三年輔助勞工修繕住宅貸款即日起開辦,共提供五千戶名額,每戶最高可貸五十萬元,優惠利率為百分之二點一二五。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表示,今年放寬多項申請規定,除了不用檢附估價單外,提供足額擔保者,貸款年限將延長為十五年。
依行政院勞委會指出,只要符合參加勞保年資滿三年以上,僅有一戶房屋,屋齡達十年以上等條件,即可申請輔助勞工修繕住宅貸款。往年貸款年限最長不超過七年,而今年則修訂為,如果住宅足額擔保者,貸款年限最長不超過十五年,非足額擔保者,最長不超過七年。七年期每個月需攤還本息六千四百一十一元,十五年期每月需負擔三千兩百四十六元。
今年同時讓申請貸款前六個月內已經完成住宅修繕的勞工申請貸款,勞工可持修繕的發票或收據依規定提出申請。另外,今年的勞工修繕住宅貸款刪除辦理貸款前應檢附「修繕住宅所須費用估價單」文件,勞工直接向縣市政府申請核准後,再到銀行貸款即可。
而有意申請的勞工可向住宅所在地的直轄縣市政府機關索取申請勞工修繕貸款申請表,或從勞委會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