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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不法縣警局宣示反銷贓反詐欺決心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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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不法縣警局宣示反銷贓反詐欺決心

打擊不法縣警局宣示反銷贓反詐欺決心

縣警局昨日發布去(九十二)年八月至十二月執行「反銷贓」專案執行成效,局長陳瑞通強調賡續落實執行全國同步的「反銷贓」、「反詐欺」行動的決心,並呼籲民眾應加強防竊、防盜措施,自我強化防盜觀念,發現可疑詐騙電話、帳戶請立即通報當地警察機關,期盼大家協助警方共同來打擊不法,過個安心如意的春節假期。

縣警局表示,自九十二年八月一日至九十二月十二月卅一日止,警察局執行「反銷贓」專案第一期程,加強查緝轄內汽、機車竊盜的銷贓管道,並全面落實執行各項查贓工作,期間計破獲各類竊盜案件廿一件、移送嫌疑人廿二人,贓物案件五件、移送嫌疑人十二人,其中包括即時破獲金寧地區連續五輛機車失竊案、李光前將軍廟金牌失竊案、金湖地區寶山銀樓百萬珠寶竊案、機車解體案及連續闖空門案等;另加強查處各類型詐欺案件,計破獲周姓嫌犯網路連續詐欺案,被害人高達四十餘人。

縣警局指出,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去年全台汽車失竊數將近五萬輛,機車也是多達二十萬部左右,究其原因在於犯罪集團銷贓管道暢通,歹徒以「借屍還魂」、「套裝頂替」的方式,將贓車解體重組,漂白之後,藉以逃避追查。另犯罪集團利用廢棄工廠做為掩護,「掛羊頭賣狗肉」的經營,更讓汽機車的銷贓能夠順利運作,成為犯罪集團的重要一環。

為此,內政部警政署為鼓勵警民合作,有效阻絕銷贓管道,遏止竊盜案件發生,保障人民財產安全,提昇民眾滿意度,特訂頒「反銷贓專案」計畫,自九十二年八月一日起至九十三年七月卅一日止全國同步執行各項查贓工作,使不法份子無法以「借屍還魂」、「套裝頂替」的手法,橫行中古機車市場;另賡續執行「警察機關查贓作業規定」,針對當鋪業、銀樓、金飾加工業及手機販售業等加強查察,並宣導業者於收取各類典當物品應多加查證,避免收買到贓物。贓物犯依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規定「收受贓物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而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為牙保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警方指出,有鑑於詐欺案件是目前危害社會秩序最為嚴重的犯罪之一,此類犯罪被害對象眾多,歹徒善於利用社會大眾所囑目的時事、主題與日常生活中常用之便利工具,如自動櫃員提款機、手機及網路等,並運用人性貪念、同情心及恐懼心理弱點,假藉政府機關、金融機構及電信公司名義,不斷推陳出新變換各種詐騙手法,以誘使更多民眾受騙,民眾如果一時失查即造成錢財損失。由於詐騙犯罪已嚴重危害民眾財產安全及整體金融秩序,內政部警政署亦函頒「各級警察機關偵防詐欺案件執行計畫」,成立「人頭帳戶犯罪案件專責處理、偵辦窗口」,通令全國同步執行「反詐欺」專案工作以來,縣警局受理利用「金融電信人頭帳戶」犯罪案件共計八件,函文電信公司執行斷話八線、金融機構警示通報帳戶共八件;另查獲詐騙集團詐欺案共計一件,有效減少民眾遭歹徒詐騙之機會。

縣警局希望地區各汽、機車修配業及舊貨業等易銷贓場所業者與民眾多加利用「警政署警政治安全球資訊網服務站網路(網址:http://www.npa.gov.tw/)」查證,避免收買贓物,而業者及民眾可多使用「機車紋身」及「衛星定位」防止竊案發生,凡協助警察機關查贓著有功績者,將專案簽發獎勵金,並視情節予以表揚。

縣警局局長陳瑞通指出,機車竊盜案件常被民眾視為重要刑案,對民眾生活造成不便,他要求同仁應以同理心看待是類案件,全力偵辦;他並呼籲民眾應加強防竊、防盜措施,自我強化防盜觀念,警方也將加強夜間巡邏、攔檢密度,適時遏制竊車集團。

另在預防被詐騙措施方面,陳瑞通提醒民眾在接獲可疑詐騙電話、帳戶請立即通報當地警察機關,「即時斷話、凍結帳戶,將損壞減至最少」;而對於未曾見面或不熟悉之公司或個人不要輕易利用提款機匯款或轉帳;也不洩漏個人身分或金融、信用卡等相關資料。在購買物品或中獎時,先取得應得之財物或獎金後才付費;對於登門造訪推銷產品應確認所稱公司是否正派經營。

陳瑞通強調,惟有全民提高警覺勿存貪念,方可減少受騙機會,降低個人財產損失之風險。「確保民眾財產之安全、提高刑案破獲率、降低刑案發生率、提升民眾治安滿意度」,以讓民眾過個安心如意的春節假期,是我們共同努力的期望及目標,「警力有限,民力無窮」期盼大家協助警方共同來打擊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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