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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海洛因三名台籍人士遭求處無期徒刑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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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一月上旬為檢調警等查獲的三名台籍人士企圖私運公告管制的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由大陸地區中轉金門返回台灣販售牟利及供自己施用的案件,由於被告將毒品夾藏在肛門意圖「闖關」的人體運毒手法為金門首見,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昨將全案偵查終結,檢察官以被告鄭再成、倪文進、陳重學等均年富力強,捨正途弗由,利慾薰心膽大妄為,是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將他們三人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請求具體求處被告無期徒刑的重罪。

金門檢調警等在去年十一月查獲的金門首見以人體運輸海洛因毒品案,金門地檢署昨天偵查終結,將在押的台籍男子鄭再成、倪文進、陳重學三人,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無期徒刑的重罪。這起毒品走私案件發生在九十二年十一月六日,鄭再成等三人在金門尚義機場欲搭機返回台北,通關時金門地檢署指揮福建省調查處、航警局台北分局、金門憲兵隊等查獲走私第一級毒品海洛因一百七十九點一九公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九點一三公克。被提起公訴的被告鄭再成(五十四歲、住苗栗縣)、倪文進(四十五歲、住台北市)、陳重學(四十九歲、住苗栗縣),案發後他們均被收押在金門看守所。毒品案件假釋中的鄭再成及有煙毒前科的倪文進,是在去年十月三十一日搭機到金門,雇用漁船偷渡到大陸福建省福州市,以每公克約人民幣二百四十元至二百五十元代價,花了人民幣三萬七千元(折合新台幣約十四萬八千元),向大陸籍綽號林先生的男子購得海洛因約一百七十八點四八公克,十一月五日再從大陸偷渡回金門。鄭、倪兩人以電話聯絡陳重學於十一月六日從台灣趕抵金門,於投宿旅館中,將毒品分裝在四只夾鍊袋內,再分別以保險套外包,塞入倪文進、陳重學肛門內,欲逃避機場安檢帶回台灣,不料在檢調法眼下破功。

金門地檢署辦案檢察官張世和,將在押中的鄭再成、倪文進、陳重學三被告,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提起公訴,由於製造、運輸第一級毒品為死刑或無期徒刑的重罪,檢察官請求金門地方法院審酌被告等自白犯罪、犯後態度良好等情狀,均量處無期徒刑以示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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