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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頭浮動碼頭工程延宕十年結案縣府損失五百萬元監造費

發布日期:
記者: 鄭大行/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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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用多年的水頭與九宮浮動碼頭,不僅是大、小金門往來交通的專用碼頭,拜「小三通」所賜,更成為金門與廈門之間的重要孔道。然而,少有人知道這項浮動碼頭工程竟是一個延宕十年才得結案的爛攤子,過程中凸顯了事前的草率導致善後收拾困難,公務員讓廠商牽著鼻子走,更使監造廠商成為最大的贏家,不僅透過仲裁拿到了「逾期監造」費用,還要求縣府支付逾期利息,繳稅埋單的縣民則是最大的輸家。

九宮、水頭碼頭增設浮動碼頭工程,於民國八十二年由縣府委託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辦理規劃,八十三、八十四年分為鋼構、土木兩項標案分別辦理發包,由台灣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帶春營造廠得標承攬。其中負責土木工程的帶春營造廠因專業技術不足,施工過程遭遇困難無法解決,竟主動提出「結算解約」要求。鋼構工程也受土木基礎工程影響而延宕。兩家承商嗣後均因違約遭縣府函知終止合約,並重新辦理招標。土木工程經過三次公開招標,才轉由立耀營造工程公司繼續承做,至八十九年一月中旬完工。鋼構工程在重新招標後,由萬成營造廠得標,延至八十九年四月中旬完工。

歷經了七年四個多月的延宕,硬體工程總算完工啟用,不料,規劃承商中華顧問工程司竟以「逾期監造」為由,要求縣府支付原預定工期一百八十天以外的所有逾期監造費,大約七百五十萬元。由於工程延宕是事實,但縣府及承商對逾期監造的計算起點有不同看法,回頭再細究合約,才發現,原來雙方所簽合約竟然是規劃廠商所提供版本,承辦人員在沒有詳細閱讀的情況下,率爾與廠商簽下契約,而同一份合約當中對「逾期監造」竟列有不同定義,造成矛盾現象。縣府、承商遂將全案提請中華民國仲裁協會辦理仲裁。

經縣府委託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進行鑑定,發現中華顧問工程司在基樁設計地質鑽探資料上略嫌不足,有關地質鑽探延伸細部設計工期規劃,進行方式及要求亦未盡周詳。承包土木工程的帶春營造公司則有專業技術不足、組織動員散漫、工地管理缺乏效率等缺失,加上施工遭遇困難時,並未依據合約主動積極洽請監造單位提出可行方案,反而主動提出結算解約的要求,顯然有逃避履約之嫌。報告中綜合鑑定結論,認為設計監造及施工廠商都有同等的責任歸屬。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則綜合兩造的見解及鑑定結果做出判斷,認為確實有「逾期監造」的事實,至於逾期天數則應以縣府自承的各標工程逾期天數加兩成計算,單價以顧問公司請求的費用打八折計算,裁定縣府應支付中華工程顧問司總計四百四十九萬餘元的逾期監造費,且其中四百二十七萬餘元還得自九十一年三月一日起至付款清償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延遲利息。

由於承商要求的延遲利息顯高於一般行情,縣府經洽該公司依年利率百分之二點五計算利息,遭對方拒絕,又經徵詢委託律師意見,認為仲裁與法院判決具有同等效力,不得不依仲裁結果支付利息三十四萬一千餘元。

這項延宕了十年才告結案的公共工程,耗用的是所有納稅義務人的血汗錢,造成「賠了夫人又折兵」的結果,則起因於事前的草率行事,未能慎選適當而優質的規劃廠商,簽訂合約時又讓承商牽著鼻子走,才導致這份「不平等條約」成為仲裁敗訴的關鍵。而事前草率更導致善後收拾的困難,以土木工程為例,與原承商解約後還歷經三度重新招標才將工程順利發包。過程中引發外界各種聯想,更讓民眾對公共工程的信心盡失,所損失的豈止是這筆將近五百萬元的監造費。

對此結果,縣長李炷烽相當痛心,多次在各種場合及大、小會議中大聲疾呼,要求承辦單位相關人員務必嫻熟法令規定,與廠商訂定之契約內容,除應保證公共工程品質之外,更應以納稅鄉親的權益為上,確實維護縣府應有權益,盼公務同仁從個案中汲取教訓,避免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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