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軍勤傷亡補償條例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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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大行/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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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條例」修正案業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經總統公布,國防部軍事發言人室特別發佈新聞稿,強調申請補償期限已從原訂的兩年屆滿後再延長六年,若有尚未提出申請者,可儘速向縣市政府洽詢。
縣籍立委吳成典、縣長李炷烽對爭取到申請期限的延長都感到欣慰,但希望軍方在審查過程中能以務實的態度面對,尊重縣府審查小組的審查結果,讓全案儘速圓滿落幕。
原本申請期限至九十年十一月三十日屆滿的「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條例」,經立委吳成典多次召開協調會,及縣長李炷烽承諾成立審查小組為「無事證」個案背書等努力下,終於在去年十二月十七日修正通過,今年一月七日經總統公布,將申請期限延至九十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吳成典、李炷烽對此結果表示欣慰,但也遺憾全案拖延迄今,審查通過的個案仍屬少數,許多個案始終卡在「無事證」問題上無法突破。縣府為解決這項困境,特別結合村里長及地方仕紳成立了鄉鎮及縣府審查小組,為無事證個案進行調查與背書,李炷烽甚至應允一力承擔所有的法律責任,吳成典也多次召開協調會,邀請中央官員來金聽聽民眾心聲,可惜進展相當有限。
吳成典指出,申請期限延長固然可喜,但希望軍方能進一步以務實態度加速審查,尤其不應拿「官兵個人行為」作為駁回理由,同時應尊重縣府審查小組審查結果,否則無事證個案的問題永遠無法解套。此外,有關六六空難罹難者家屬是否得申請補償,吳成典亦強調,當初家屬具領的只是「慰問金」,不應將「慰問」與「補償」混為一談。吳成典強調,未來將持續關注審查進度,並透過質詢等方式強力督促軍方儘速處理,讓全案能早日圓滿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