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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嶼鄉托兒所將合法立案

發布日期:
記者: 鄭大行/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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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辦四年仍妾身未明的烈嶼鄉托兒所即將合法立案,改為烈嶼鄉立托兒所,副縣長楊忠全昨日在主持協調會時強調,照顧偏遠離島兒童的福利政策不會改變,也希望透過合法立案讓這項政策更周延。

該項「輔導烈嶼鄉試辦托兒所成立為鄉立托兒所協調會」昨日上午在縣府第二會議室舉行,由副縣長楊忠全主持,社會局長張金成、烈嶼鄉長林金量、烈嶼鄉公所民政課長邊金靜等相關人員均出席參加。

烈嶼鄉自八十八年六月以「試辦」名義成立托兒所並正式招收幼兒,迄今已四年有餘,受託人數共三百二十餘名,囿於地方制度法、員額編制、經費等相關問題,始終處於妾身未明的「試辦」階段,亦無合法組織編制。中央審計單位日前來金查帳時,也針對「試辦」期間過長且始終未合法立案提出糾正。烈嶼鄉長林金量在會中指出,這項政策實施四年來,在縣府、縣議員及各級長官的支持鼓勵下,所需年度預算三百八十餘萬元,以及上、下午點心及營養午餐均全額由政府支付,政策深受鄉民肯定。林金量指出,倘若合法立案後改為「鄉立」,經費來源將成為最大的問題,以鄉公所有限經費,托兒所勢必排擠其他福利或建設。所需之編制員額則是另一個問題。林金量因此建議,希望將托兒所改為「金門縣立托兒所烈嶼分班」。目前借用上林村辦公處的權益措施,如果要合法立案,也必須另做考量。

社會局長張金成則指出,台省各縣市托兒所均隸屬鄉鎮,罕見縣市政府自辦托兒所的例子,且從地制法的精神也應由鄉鎮自辦。

經過討論,楊忠全綜合各方意見,強調為延續這項照顧偏遠離島兒童的社會福利政策,縣府未來兩年內將編列預算全額補助,絕不會貿然喊停。有關托兒所所址及硬體建設方面,內政部兒童局有預算可爭取,縣府也願意大力支持,希望透過輔導合法立案,進一步讓政策更加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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