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食品企圖冒充台灣貨闖關運台警方查扣五十箱草莓乾果
金門縣警察局刑警隊會同金門航空警察所查獲一起台灣食品廠商自大陸生產「草莓乾果」,取道金門中轉運台,再以台灣大湖草莓包裝冒充販售牟利案,查扣走私「草莓乾果」五十箱,市價總值約十九萬五千元。全案於調查後將涉案的黃×良等五人依偽造文書及懲治走私條例罪嫌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警方並持續擴大追查幕後主使嫌犯及走私集團成員。
縣警局指出,金門籍男子黃×團(二十一歲)、徐×明(三十歲),是於十六日下午持用預先偽造之「金城聯福利中心退貨單」意圖矇騙航警闖關托運赴台,在機場貨運部拖運時,為縣警局刑事警察隊配合金門航空警察所共同識破黃嫌所偽造之單據,當場查扣走私大陸生產「草莓乾果」共五十箱,每箱一百小包,每包售價約新台幣三十九元,總價值約十九萬五千元。
縣警局刑警隊調查發現該批「草莓乾果」包裝袋文字顯示與政泰蜜餞食品公司產品幾可亂真,係廠商於大陸製造,卻偽造係台灣生產之「大湖草莓」。
警方表示,黃佳良供稱係受僱於從事常業走私的王×團(三十二歲),及其妻兄楊×元(三十四歲),以每趟新台幣一千元之代價僱請他、徐×明、李×軒(二十歲)等三人為搬運工,由雇主事先聯絡大陸漁船載運大陸生產之「草莓乾果」等物品至洋山海域,共分五次走私「草莓乾果」約一百九十箱上岸,意圖轉運赴台銷售牟利。
由於該批私貨未經我國衛生主管機關檢驗合格,衛生品質堪慮,倘若走私成功,可能危及國內廣大民眾健康,亦對台灣地區各式同類物品價格之穩定具有負面的影響。警方在調查後依偽造文書及懲治走私條例罪嫌將王×團等五人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並深入追查幕後主使嫌犯。
縣警局指出,為防堵大陸「黑心食品」流入國內,防止大陸低價蜜餞混充台灣高檔貨欺瞞消費者,危及民眾健康,縣警局仍將針對沿岸內陸各式走私行為持續進行掃蕩行動,以維護本地與台灣地區國民之身體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