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麥種子無法播種可寄存農試所
金門縣農業試驗所辦理九十二年度農民向金門縣農會價購台中二號小麥種子寄存,並自即日起三月三日止受理,農友於上班時間內逕至農試所辦理寄存登記,而過磅寄存時間更改為三月十日至十二日受理,農友於登記後可於受理寄存時間逕送至金門縣農會農機中心處理過磅寄存,逾期將不予受理。
金門縣農業試驗所指出,九十二年度農民向金門縣農會價購冬作台中二號小麥種子,因缺雨量致使無法播種之小麥種子,為利寄存作業順遂完成,減少小麥種子損耗,這些未播種存餘之小麥種子有需要申請由該所代為冷藏寄存之集團栽培班或共同經營班農友,可自即日起三月三日止上班時間內逕往農試所辦理寄存作業,屆時農友應將小麥種子運至金門縣農會農機中心處理過磅寄存,農會派員協助過磅統計,至於過磅寄存時間為三月十日至十二日(上班時間內)受理,逾期將不予受理。
農業試驗所表示,農民向農會價購存餘之小麥種子辦理冷藏寄存,依寄存規定其寄存期間自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日至九十三年十月卅一日止,寄存期間如有天然災害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颱風致使電力中斷導致小麥種子受損)影響到種子品質與發芽率,寄存農戶不得提出異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