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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營業汽車燃料費今開徵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金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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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各型營業車輛車主請留意!金門監理所將自三月一日起至三月三十一日止,針對列管各型營業車輛總計有八百七十六輛,開徵九十三年度春季汽車燃料使用費,繳費通知單已寄發給各車主,籲請車主在期限內持單前至台灣土銀金門分行繳納,未接獲通知單可至監理所補單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據金門監理所統計,本縣目前列管各型營業車輛,總數量有八百七十六輛,包括有計程車、租賃車、營大貨、遊覽車等各型營業車輛,九十三年度春季汽燃費開徵繳納日期將自三月一日起至三十一日止,逾期未繳納者依交通部九十年三月一日公告對汽車燃料費欠繳之車主處以罰鍰。

金門監理所指出,營業車輛汽燃費開徵依據「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第五條規定辦理,每年分四季開徵,交通部為落實公平制度,並增加國庫收入,前年首度援用公路法第七十五條,對逾期不繳納汽燃費的汽機車車主處以罰鍰。所以,籲請地區車主按期繳納,保障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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