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小三通入境證照查驗月底前憑護照及相關證件即可通關
小三通擴大人員中轉適用對象政策三月一日起正式上路,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表示,依據放寬後的規定,大陸台商及聘僱員工只要申請護照加蓋章戳,即可經金馬地區進出大陸,但護照來不及寄回加蓋章戳者,自即日起至三月底止為「過渡期」,只要持護照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仍開放入境金馬。
陸委會宣布從三月一日起擴大小三通適用對象,在人員中轉部分,包括大陸福建以外地區台商、福建籍的榮民及眷屬、澎湖的大陸配偶等,都可經金馬中轉兩岸;非經濟部核准範圍內的台商子弟,則可返回金馬就學;從事與小三通有關的企業負責人,也可申請專案許可經金馬進出大陸。
境管局表示,有關大陸台商及其聘僱員工,資格要件已放寬至經過經濟部許可赴大陸地區投資的台商及其所聘僱的員工,這些對象只要申請在護照上加蓋「小三通許可章戳」,經查驗後即可經由金馬入出大陸。
為顧及目前仍在大陸的台商無法立即適用新辦法,或因護照來不及寄回辦理,境管局特別訂三月一日起至三十一日止為「過渡時期」,這段期間,符合條件的台商及其聘僱員工,只須持護照正本及經濟部許可赴大陸投資事業證明文件影本,即可入境金馬,聘僱員工需加附由台灣或大陸出具的聘僱證明書影本,配偶及直系血親並附具親屬關係證明文件影本。返台後則應依有關規定申請護照加蓋「小三通許可章戳」,以持憑查驗從金門、馬祖赴大陸地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