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違法添加防腐劑最高可處十五萬元罰鍰衛生局辦專題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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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碧蓮/金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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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近年來防腐劑「去水醋酸鈉」於麵粉及澱粉類產品有氾濫使用之趨勢,縣衛生局為杜絕食品業者非法使用去水醋酸鈉,將於四月一日下午邀請專家來辦理一場專題講座,今(廿四日)、明兩天受理電話報名,報名專線:330697轉302陳小姐。凡參加訓練人員將發給結業證書,名額有限,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縣衛生局將於四月一日下午邀請新竹市衛生局張技正信彰抵金講授「食品添加物的應用」及「地區農產品的食品加工」講座,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之規定:「去水醋酸鈉」僅能使用於乾酪、乳酪、奶油及人造奶油,每公斤食物的使用量僅為0.5公克以下;而麵粉及澱粉類產品不得添加去水醋酸鈉。
衛生局也將全面稽查食品相關業者加工製造過程是否添加防腐劑「去水醋酸鈉」及對市面上之麵粉類及澱粉類之產品加強抽驗,諸如:麵包、蛋糕、粉圓、湯圓等等製品不可添加,對於違法添加防腐劑之製造業,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處新台幣三萬元至十五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