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四月一日至四月卅日受理申請
後備司令部金門縣動管組發佈新聞稿指出,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將自四月一日起至四月三十日受理申請,提醒符合資格者務必在期限內前往動管組辦理。
金門縣動管組指出,國防部後備司令部九十四年度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除第三款配合聘書發放作業,於十月三十一日前,向服務學校提出申請外,其餘各款自九十三年四月一日起至四月三十日止受理申請,逾期將不予受理。
動管組表示,凡具有後備軍人及補充兵身份,符合兵役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第二、三、四、五款情形之一者,應依限辦理申請,原已核定緩召在案,其有效期限至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人員,如緩召原因繼續存在者,亦應依限辦理延長時效。
而符合辦理緩召的條件包括,第二款:現任國防工業之專門技術員工,經審查核定者。
第三款:現任國民學校教員曾在教育部認可之師範學校畢業或經檢定合格任教一年以上,經審查核定者。
第四款: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無同父兄弟者。2、有同父兄弟,而均已應徵或應召再營服役者。3、有同父兄弟,均未滿二十歲者。4、經核定為低收入戶者。
第五款:無同父兄弟,而其父以年逾六十歲或死亡者,本人須年滿三十歲。
動管組表示,有關緩召申請事項,可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兵役單位、服務機關,或縣市後備司令部、動管組洽詢。金門縣動管組的電話為:324604,地址在金城鎮庵前五十一之二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