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盯上擴大公共建設工程落後標案

縣府盯上擴大公共建設工程落後標案
針對金門縣執行「擴大公共建設方案」標案進度落後的案件,金門縣政府採取緊迫盯人的做法,將每星期前往執行案件落後的執行機關進行督導。金門縣政府主任秘書翁廷為,昨日上午就率同計畫室主任楊肅池前往金城鎮公所督導,並在聽取金城鎮公所趕工報告後,希望鎮公所和承商無論如何一定要積極作業、相互配合,以在有時間壓力下找出問題,想辦法解決克服困難,將工程趕緊趕工完成。
金門縣政府主任秘書翁廷為、計畫室主任楊肅池等人,昨日上午九時二十分許於前往金城鎮公所聽取鎮公所就執行「擴大公共建設計畫」案件趕工報告時,金城鎮公所秘書黃耿銘和建設部門人員,以及工程承包廠商、監造單位人員在場參加。
金城鎮公所九十二年度辦理「擴大公共建設計畫」合計十一項工程,工程金額總計約新台幣七千一百餘萬元,其中安和社區環境美化工程等九項(另八項為金城城區等公共生活空間改善工程、官裡聚落總體營造及溼地週邊環境改善工程、庵前村環境美化工程、金城鎮市街景觀改善工程、金水里等環境改善工程、賢庵里、古城里等農田水利設施工程、金門城聚落總體營造及城隍廟週邊環境改善工程、小西門、庵前重劃區農路工程)工程尚未能完工,為期於今年五月底前能執行完成「擴大公共建設計畫」補助款,金城鎮公所並就目前工作進度和後續解決對策提出報告。
在承包廠商提出施工遇有無主墳墓公告遷移、工程一再變更、電力管線埋設等因素的延宕,主持督導的縣府主任秘書翁廷為拜託承包廠商無論如何一定要做好工作,並充份利用這陣子下雨的時機,趕快就植栽部分加強工程進度。而不可歸究於廠商之責的如工程變更,鎮公所一定要趕緊協調解決,如果民眾持反對或不想做的,應考慮減項或朝不做處理。鎮公所和承商也應就操之在我部份連夜去做,以在有時間壓力下找出問題,想辦法解決克服困難,將工程趕緊趕工完成。
縣府計畫室主任楊肅池也在會後,和金城鎮公所建設部門、承包廠商、監造人員前往工程現地實際了解作業進度同時,對於「擴大公共建設計畫」標案最遲要在今年六月十七日前驗收結案,否則將會解繳國庫,因此要求執行計畫部門或各鄉鎮公所要加緊督促承商趕工,否則經費解繳國庫或承辦人員遭追究處分,終不是縣府所樂見。
金門縣執行「擴大公共建設方案」各項標案,截至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五日止,縣府執行部份計有三十四件標案,核定金額為二億二千六百九十八萬八千元,鄉鎮執行部份計有十九件標案,核定金額為一億三千一百七十八萬三千元,合計為五十三件,金額為三億五千八百七十七萬一千元。另後來再有三件新增標案,總計為五十六件。
金門縣政府計畫室指出,截至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五日止,縣府執行進度落後標案計有九件,鄉鎮執行進度落後標案有十一案。而金門縣執行擴大公共建設計畫,預定九十三年三月底止無法完工之標案,縣府執行計有五件,鄉鎮執行計有八件,合計十三件標案,其主要原因為計畫核定較晚或因承商承攬工程太多等因素,影響完工日期。由於「擴大公共建設計畫」標案最遲要在今年六月十七日前驗收結案,否則將會解繳國庫,金門縣政府因此要求執行計畫部門或各鄉鎮公所要加緊督促承商趕工,否則經費解繳國庫或承辦人員遭追究處分,終不是縣府所樂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