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遴選全國環境保護模範社區即起至十五日止受理推薦
為鼓勵社區居民運用社區資源,推動環境保護及倫理建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第十三屆全國環境保護模範社區」推薦遴選,自即日起至四月十五日受理推薦,有意申請的社區發展協會或村里,可填妥申請文件逕送各鄉鎮公所辦理初選,完成初選後將推薦名冊函送金門縣環保局參加複選,再送環保署決選出優等十處,甲等十至十五處予以頒獎表揚。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出,所謂環境保護社區,係指居住在一定範圍內之居民,運用在地人力、物力與財力,自動自發遵守環境保護法令及社區發展工作綱要之規定,推動環境改善,呈現出美好品質者。其參選資格為社區管理委員會、社區發展協會或村里等,對社區環境保護工作有具體優良事蹟者,近五年內優良事蹟未曾獲選全國環境保護模範社區表揚獎項。
這項推薦遴選自即日起至四月十五日辦理收件,將遴選出優等十處,甲等十至十五名處,有意申請的社區發展協會或村里,可填妥申請文件逕送各鄉鎮公所辦理初選,各鄉鎮於五月十五日前完成初選,再將推薦名冊函送金門縣環保局參加複選,環保局於七月十五日前將推薦名冊函送環保署參加決選。
推薦考評具體優良事蹟有社區環境保護資源管理,包括有推動環保工作組織及運作情形、人力物力運用財力籌措及使用情形、環境宣導、教育宣導。生活環境管理包括:廢棄物處理、環境整潔及環境衛生管理、綠色消費、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水污染防制。社區特色營造包括:社區環保產業及生態旅遊之推展、生態環境管理、有益社區環境品質提昇及永續發展之社經條件創造。這項獎勵由環保署公開表揚,優等獎各頒發獎牌乙面及獎勵金二十萬元,甲等獎各頒發獎牌乙面。獲選全國環境保護模範社區之鄉鎮或環保局承辦人員及相關人員,依權責予以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