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防所籲養殖業者勿濫用藥物
為確保消費者食用畜禽水產品的衛生安全,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呼籲養殖業者應正確安全使用動物用藥品,提醒業者避免濫用動物用藥抗生素及劇毒藥品,以確保動物用藥品品質及安全用藥的環境,防範藥物殘留,影響消費者健康。
動植物防疫所表示,養畜殖業者的高密度飼養,禽畜極易發生疾病,業者於飼養期間不免使用動物用藥品來預防及控制疾病的發生,但如不當使用則可能造成畜禽水產品殘留藥物,影響消費者健康;鑑於國人對動物性蛋白質需求量日趨增加,消費者對於品質要求更為嚴格,因此,如何確保畜禽水產品的衛生安全,防範藥物殘留,避免抗藥菌產生,並保障國人健康,必須有賴養殖業者正確安全地使用動物用藥品,並由政府單位加強抽查取締不法動物用藥品,以確保動物用藥品品質及安全用藥的環境。
動防所所長楊鈞任表示,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規宣導主要針對藥品用來治療動物疾病,其品質必須具備最基本的要求是安全、安定與效果,可是藥品如果用於治療或預防食用動物疾病,尚須考慮殘留性與抗藥性等公共衛生問題。其目的為避免動物用抗生素及劇毒濫用,並掌握其流向,增列動物用藥品輸入業者應定期填報資料,動物用藥品批發及零售業者的銷售對象等資料應列冊備查,以加強動物用藥抗生素麻醉劇毒及生物用藥的使用管理。
楊鈞任指出,為使動物用藥品符合品質要求,世界各國均設有專責單位負責,並制訂相關法律來管理製造、輸出、輸入、販賣與使用等,因此確保畜禽水產品的衛生安全,防範藥物殘留,避免抗藥菌產生,並保障國人健康,有賴養畜禽殖業者正確安全地使用動物用藥品,並由政府機關加強抽查取締不法動物用藥品,以確保動物用藥品品質及安全用藥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