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試所籲農友遵守契作相關規定採收前三天應通知該所派員到場認證
九十二年度冬季小麥接近收割階段,金門縣農試所依據冬季小麥契作收割實施作業管理事項,呼籲農友在採收期間應於三天前通知該所,該所將不定期派員至現場認證,以利檢查及簽證,並遵守小麥契作收割作業相關事項,以免得不償失。
農試所表示,九十二年度冬季小麥契作,因受天候影響致使小麥種植時間延長一至二個月,收割期相對延後,為防範夾雜及杜絕一些非法農友貪圖利益走私,依往例小麥仍採監割並嚴格把關,農友採收期間務必於三天前通知該所,並等到該所相關人員到達現場及檢查收穫機脫穀筒無夾帶後,農友方可收割,若先行採收則該所監割人員可拒絕簽證。同時呼籲參與該次契作農友應注意天氣的變化,更應注意農田的排水各項工作,另在採收部分,應注意成熟度,切勿提早或過熟採收,以避免造成品質不佳,影響釀酒率。
農試所強調,有關小麥契作收割實施作業管理事項包括:凡農戶與該所訂定有契作合約切結書,生產保價作物,應依規定向金門縣農會辦理訂購種子,小麥種子每分地十至十三公斤,經查無辦理訂購種子的農戶不接受其契作申請。而契作農戶所種植小麥品種,應使用地區歷年來所推廣的品種,小麥種子如台中選二號、台中三十四號及八八|二等品種。該所辦理各項契作公告後,農戶應於十五日內辦理申報契作切結書,依其契作面積訂購所需種子量,並於公告後,六十天內依約履行種植以備檢查人員的查驗,逾期未能種植,應自動申報延期或報減,否則經查報不實,以停權三年。契作小麥保價作物,農戶應於作物成熟時三天前通知該所派員監割,其農產品務須經過監割人員簽證,始能運至金門縣農會濕穀中心價售,未經該項手續者不予收購。在零星散戶方面,無機械設備或收穫時僱不到收穫機及低窪泥濘農田機械,無法收割,而使用人工採收者,應在三天前以電話向該所報備,並由該所派員監割,經監割人員簽證後,得同意收購,否則不予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