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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籍通緝犯投案為節省回家機票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金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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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營利姦淫猥褻罪嫌遭到高雄地檢署通緝的四十二歲台籍陳姓男子,經潛逃到金門近半年,由於時值「歹年冬」,加上金門頭路難覓,走投無路之下,昨天主動向金湖警方投案,金湖警方將在今天將他解送回高雄地檢署。

據金湖警方指出,四十二歲陳姓男子(台北人),去年十一月間因涉嫌營利姦淫猥褻罪嫌,經高雄地檢署通知未到案,因而被發布通緝;陳姓男子聲稱,由於他人到金門找朋友未回家並未收到通知書,不知道自己已被通緝,直到最近友人告知才知道此事。

警方調查,陳姓男子在被高雄地檢署通緝期間,一直待在金門友人家中未曾離開過,但因找不到工作而手頭拮据,又加上思念家人,因此,昨天在友人陪同之下,決定主動出面投案,將回家與家人團聚,正式結束躲躲藏藏的日子。

警方將在今天上午將他押解回高雄的地檢署到案偵辦;據了解,類似通緝犯一旦被逮捕或主動投案,由警方負責押解回台,除了可以省掉回家機票旅費外,又可如願回到台灣與家人團圓,這也將成了通緝犯主動投案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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