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本縣使用牌照稅徵期明日截止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加泰/金城報導。
點閱率:403
字型大小:

本縣使用牌照稅徵期至明(三十)日截止,稅捐處提醒尚未繳稅的納稅人應利用最後兩天的時間如期繳納,如逾期未納稅,該處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一至二倍之罰鍰。

稅捐處指出,依照九十年一月十九日總統公布修正實施的車輛使用牌照稅法規定,離島地區的貨車、大客車及小客車在該地區「領照使用」者,免徵使用牌照稅,但排氣量在一千八百西西以上的小客車,不在免徵對象之內。

稅捐處指出,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一至二倍之罰鍰,又報停、繳銷或註銷牌照之交通工具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一至二倍之罰鍰。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