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價購入劣質洋酒意圖運往大陸牟利兩民眾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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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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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六月五日,金城警察所會同金門岸巡總隊在金城水頭碼頭查獲一批企圖由台以低價購入劣質酒品,再以水路「中轉」至大陸以高價出售牟利之「約翰走路」洋酒,經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終結,將涉案的縣籍民眾張○勳、台籍人士陳○宗依違反商標法、菸酒管理辦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金城警察所表示,張○勳、陳○宗分別為地區「金○通興業有限公司」及「耀發洋行(設在台北市信義區)」之負責人,意圖牟利乃著手將劣質酒品以低價購入,並伺機運送至金門,再藉水路「中轉」至大陸以高價出售,以賺取其中差額利潤。金城警察所接獲情資後,除積極佈線掌控外,並報請地檢署張檢察官指揮偵辦。
警方調查發現,張、陳二人於去(九十二)年六月初,在台向邱購買意圖欺騙他人之約翰走路黑牌十二年蘇格蘭威士忌劣酒九十箱,共一千零八十瓶,復於同月三日,自台灣將該批劣酒運抵金門料羅港,繼由陳○宗利用業務之便,由其洋行開具不實出貨單據,傳真予張○勳收受,再由張○勳前往料羅港,於接貨之際,出具不實出貨單以供港務人員查驗,而矇騙領得該批劣酒,並當場交由不知情之員工黃○成、吳○鴻等人以貨車運送至金城鎮水頭住處藏匿。
在同月五日凌晨二時許,張嫌等準備私運至大陸地區之際,為金城警察所會同金門巡防局第九岸巡防總隊埋伏員警當場查獲。
為辨別真偽,金城警察所將查獲之酒品抽樣送至「約翰走路」台灣代理商「帝亞吉歐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鑑定,鑑定結果確認為劣酒,全案乃由金城警察所依涉嫌違反商標法、菸酒管理辦法等嫌疑移送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偵辦。案經地檢署檢察官偵查終結,將張、陳等人以觸犯商標法、菸酒管理辦法及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