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車不當台籍一男子撞倒女騎士警方查出是酒駕肇事
金城鎮民生路「大同之家」前路段九日晚上發生起一起車禍,一位台籍林姓男子因酒後騎乘機車不當超車,撞倒同向騎機車的陳姓女子致其受傷,雖肇事後林民曾陪同受傷的陳女送醫,但在進入醫院就醫看完診後就「無故消失」三小時,金城警察所循線查獲,測得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零點五七毫克,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疑將其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並建請就有意「規避刑責」的部分,從重處罰。
金城警察所指出,林某酒後駕車肇事後,雖有陪同受傷的陳女士至「金門國軍醫院」就醫,但林民在進入醫院看完診後就趁著酒意回家「休息」,視若無睹。
案經該所處理員警章朝欽、陳宗慶等二人循肇事車牌號碼查尋,查出為出租車輛,並在出租車行查詢是一位屏東縣籍來金工作的李姓男子所有,聯絡後才發現李員已返台,因借用該車者有多人,李某並不知道係何人駕車「出狀況」。
警方根據李員所提供駕車者的可能處所後,循線兵分二路往肇事者住所查緝,終於在金城鎮「軍人之友社」205號房查獲仍「醉薰薰」的林嫌,林某向警方表示,他並不知道肇事後還要麻煩警察來處理,何況他已經送陳女就醫了,應該沒事才對。
餘悸猶存的陳女有左脛骨上端骨折的傷害,慶幸能保住一命,並表示好在警方及時查出林某酒後駕車案件,否則她可能投訴無門,平白遭受傷害。
林某肇事後三小時經警方測得的酒精濃度仍高達每公升零點五七毫克,屬於法定酒醉駕車行為,金城所依公共危險罪嫌疑將林某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又因林民肇事後有意「規避刑責」,警方也建請檢方從重處罰。
金城所表示,酒後肇事的林姓民眾除了要吃官司外,還要賠償巨額「和解費」,真是得不償失,值得所有駕駛人重視與警惕。警方呼籲駕駛朋友應注意交通安全,尊重「路權」觀念,尤其「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否則一旦肇禍,後果不堪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