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中心再辦二場社造說明會
金門縣立文化中心昨日下午同時在文化中心三樓會議室舉辦二場有關社區營造點暨營造員徵選、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作業要點說明會,吸引二十多位鄉鎮公所、社區發展協會、社區組織、文史工作室、基金會派員參加,期對社區營造規劃和永續發展有所助益和提出申請。
金門縣立文化中心指出,這二場說明會,第一場昨日下午二時起展開「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南區培力中心九十三年度社區營造點暨營造員徵選說明會」;第二場為下午三時起進行「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九十四年度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作業要點說明會」。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為落實推動社區總體營造工作計劃,透過專業團隊(南區培力中心)之設置,對南部各縣市社區營造點進行因地制宜之輔導、協調、人才培育、社造課程研發等工作,以達成社區營造永續發展之目標。實施範圍,在南區培力中心包括有台南市、台南縣、高雄縣、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金門縣等七縣市。
徵選資格:(一)新興社區:過去未執行過社區營造工作,但具有熱誠之社區或團隊(主要指未曾接受文建會九十年度「文化產業發展與振興計畫」、「社區環境改造計畫」;九十及九十一年度「心點子創意徵選活動」計畫;九十一及九十二年度分區社造點;九十二及九十三年度「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所補助之社區或團隊)。(二)進階社區:執行過社區營造相關計畫(不限文建會),具有實務經驗之社區(已獲文建會九十三年度「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所補助之社區或團隊除外)。(三)社造員必須為在地居民,並提出居住於該地一年或一年以上之書面證明(如里長證明書、戶口名簿、租屋契約或水電繳費單等,如僅設籍而未有居住事實者,不符合本項資格)。
至於在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九十四年度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作業要點方面,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為配合行政院「挑戰二○○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輔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社區總體營造工作,整合地方政府行政體系、社區資源及第三部門,透過各項學習及參與機制,建立公民意識,振興地域活力,創造多元化文化特色、高質化產業發展及人性化生活空間,實現「人文新台灣、現代桃花源」之新願景,是特別訂定文建會九十四年度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作業要點。其補助計項目如下:(一)開發利用地方文化資產與文化環境計畫(分為先期規劃及執行計畫)。(二)地方文化產業振興計畫。(三)社區深度文化之旅計畫。(四)社區營造培力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