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除給與補助金申請即將截止符合條件者應儘速提出申請
退伍除役軍官、士官之退除給與補助金申請,自八十八年七月一日公告受理登記後,五年內不申請者,將喪失請領權利,金門縣動員管理組昨日特別發布新聞稿,提醒符合申請條件者,應把握六月底以前的法定時限,前往動管組辦理申請,以確保自身權益。
該項「給與補助金」申請對象為民國三十八年一月一日至五十九年六月三十日辦理正式退伍、除役,並領有退除給與(退休俸、退伍金、撫卹有案)的軍、士官。金門縣動管組提醒,只要符合申請條件者,應儘速攜帶國民身分證、退伍令、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摺影本及私章等四項證件至動管組辦理。若本人無法辦理而委託他人辦理者,需再加受託人國民身分證及委託書(動員組備有空白書表)。若當事人已往生,則由遺族代表請領,需另加戶籍謄本(除戶及全戶)及同一順序遺族委託書。
動管組表示,該項補助金是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而訂定,主要考量當時退除役之軍、士官,其所支領之退除役給與過於偏低而補助,所以一定要領有退伍金、退休俸或是撫卹有案之遺族才可以申請。動管組位於金城庵前五十一之二號(牧馬侯祠左側),電話三二四六○四,非上班時間仍有值日官可以收件。提醒符合條件者儘速辦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