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客車附載兒童安全座椅六一起上路

小客車附載兒童安全座椅六一起上路
交通部宣布自今年六月一日起正式實施小客車附載兒童安全座椅政策,消費者如何買得安心、用得安心。金門縣政府消保官吳榮章昨天下午就前往多家店面實地抽檢,並呼籲消費者購買合格的幼童安全椅時,能慎選符合國家標準(CNS)的汽車用兒童保護裝置規定,並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且印有商品檢驗標識之安全椅,以讓幼童使用時更安全、讓家長更安心。
小客車附載四歲以下幼童強制乘坐兒童安全座椅規定,將從今年六月一日起取締,違者將罰予五百元罰鍰。依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小客車附載幼童未依規定安置於安全座椅者,處駕駛人新台幣五百元罰鍰」;根據小客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第二條定義,小客車係指自用或租賃小客車及小型客貨兩用車(不包括營業小客車及救護車);幼童係指年齡在四歲以下,且體重在十八公斤以下之兒童,至於安全指國家標準11497(CNS)汽車用兒童保護裝置中所稱之嬰兒用臥床及幼童用座椅。
另外,有關第四條文也規定,小客車附載幼童行駛於道路時,應將幼童依下列規定方式安置在安全椅:一歲以下或體重未達十公斤的嬰兒,應放置於車輛後座的嬰兒用臥床或後向幼童用座椅,予以束縛定位;年齡逾一歲、四歲以下,且體重在十公斤以上、十八公斤以下的幼童,應坐於車輛後座的幼童用座椅,予以定位;每一安全椅以乘坐一位幼童為限,並確實將安全椅與汽車座位接穩固。而新條文規定幼童安全椅使用規定,如因幼童體型特殊顯無法依規定使用者,得選用適當之安全椅,年齡逾四歲至十二歲以下或體重逾十八公斤至三十六公斤以下之兒童,應坐於車輛後座並妥適使用安全帶,除免受罰外,更能保障兒童的安全。
據一項資料顯示,國內十四歲以下幼童因交通意外死亡者,佔所有事故死亡原因第二位,其中四歲以下死亡人數更近五成,顯見民眾對於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的觀念並不如歐美國家普及,正是造成此年齡層人口死亡的最重要原因之一。而據「美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局」數據顯示,正確使用兒童安全椅將可有效降低兒童車禍潛在傷亡率七成以上。
另外,根據一家育兒雜誌調查顯示,有五成的家長表示寶寶可乖乖地坐在安全座椅上,三成八的家長表示寶寶只能坐短程,而一成七的寶寶則完全無法配合。調查指出,高達九成七的民眾清楚安全座椅規定,但只有五成八受訪者表示贊成這項規定,調查也發現,還有三成三的家長尚未購買安全座椅。
另外,調查也發現,有四成家長表示不清楚使用的安全座椅是否通過檢測,還有一成五的家長會不顧安全的將汽車安全座椅置於前座,或未依規定給寶寶繫安全帶,安全問題值得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