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國有地種植農作黃姓男子送辦
不是自己土地,千萬不要隨意開挖墾植!黃姓男子一個月前私自將一片座落於斗門一林地墾植後種植半分地花生,近日再擅自僱工以怪手進行開挖整地準備種植高梁、小麥,經林務所發現向金湖警方報案處理,警方在偵訊告一段落後,昨天將黃姓男子以竊佔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中。
據金湖警方調查,黃姓男子廿七日上午以每小時七百五十元代價僱請一名怪手在斗門劃測段一林地進行開挖整地,準備種植高梁、小麥等農作物養家糊口,而早在一個月前,他也在現場附近種植約半分地面積大花生農作,林務所發現曾告知他該筆土地為林班地,現為國有土地。
黃姓男子向警方供稱,民國三十八年他的祖先曾在這筆土地耕種,而他也曾向地政局申請所有權但遭到駁回,他對這筆土地係屬國有土地並不知情,目前已墾植面積約一百平方公尺大;據林務所人員提出資料顯示,該筆林地係第五林班六五小班土地,不過,現場林地已遭怪手挖洞等破壞。
金湖警方昨天在全案偵訊後,依法將涉案黃姓男子移送;為嚴防類似案件再發生,金湖警方尤呼籲民眾不要隨意墾植非所屬土地,除非擁有土地所有權狀,否則只要經發現隨意開挖破壞等經檢舉屬實,將依法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