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文建會文學人才培育補助明日前受理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點閱率:664
字型大小: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為培育新進作家,支持專業文學創作,豐富地方文學資源,加強台灣文學外譯,特訂定有「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學人才培育補助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至六月十二日止受理申請,地區符合補助對象者均可把握申請期限趕緊提出申請。

金門縣立文化中心指出,文建會文學人才培育補助,補助的項目與內容為:

一、從事具有文學性、實驗性,或反映社會生活之創作計畫,得申請「文建會培土計畫|新進作家創作」補助:1、小說創作:全案創作字數在十萬字以上,不限作品件數。2、新詩創作:全案詩數量在四十首以上,總行數一千行以上。3、散文創作:全案創作字數在十萬字以上,不限作品件數。4、報導文學創作:全案創作字數在十萬字以上,不限作品件數。5、旅遊文學創作:全案創作字數在十萬字以上,不限作品件數。6、文學批評(學位論文和升等論文除外):全案創作字數在十萬字以上,不限作品件數。7、劇本創作:適合舞台劇、實驗劇、傳統戲曲演出,不限作品件數,可分段演出,而所提申請案之總演出時間不少於九十分鐘,內容演出無影響風化之疑慮。劇本如取材本人作品者,應檢附原著;如取材他人作品而改編者,應檢附原著及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書。以非改編者優先補助。8、「歷史大戲」電視劇本創作:適合二十集、每集四十五分鐘以上之電視劇演出。內容有助於民眾對於重要之台灣人文、自然、歷史等事件之了解。劇本如取材自本人作品者,應檢附原著;如取材他人作品而改編者,應檢附原著及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書。以非改編者優先補助。9、兒童及少年文學創作(包括少年文學、童話與童詩):全案字數在十萬字以上;童詩四十首以上(總行數一千行以上)。不限作品件數。須說明適讀年齡。自九十四年度起,文建會與出版社合作出版上列受補助作品,申請者應檢附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二、「文建會初書計畫|新進作家第一次出版」補助:發表過作品,但未曾出版過個人著作之新進作家,其創作文學性高、具實驗性,或反映社會生活,於第一次出版作品時,作品(中文)在兩百頁以上,得申請「初書計畫|新進作家第一次出版」補助,補助通過後由作家自行尋找出版社出版。

三、「文建會攜手計畫|專業作家生根創作計畫」補助:對台灣文學創作卓有貢獻,已累積相當著作之專業作家,可自行提出申請,或經文建會或縣市文化局邀請,或專家學者推薦申請「攜手計畫─專業作家生根創作計畫」補助,本案結束後須交文學創作十萬字。文建會自九十四年度起,與出版社合作出版受補助作品,申請者應檢附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四、「文建會導航計畫|台灣現代文學作品外譯出版」補助,補助翻譯、出版、發行,每冊作品(中文)在兩百頁以上。申請者應檢附原著及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書。

補助對象:(一)「文建會培土計畫|新進作家創作」補助對象為十八歲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於文學創作有潛力或表現、曾得過全國性文學獎、出版個人著作在三本以內(含零至三本)之新進作家。(二)「文建會初書計畫|新進作家第一次出版」補助對象為十八歲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於文學創作有潛力或表現、曾得過全國性文學獎、發表過作品但未曾出版過個人著作。(三)「文建會攜手計畫|專業作家生根創作計畫」補助對象為十八歲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對台灣文學創作卓有貢獻,已累積相當著作之專業作家(以「無兼正式職業」;以及「可提出獲得補助後,無兼正式職業聲明」者為優先補助對象)。無正式職業,但領有各類退休俸之專業作家,不包含在本補助作業要點範圍內。(四)「文建會導航計畫|台灣現代文學作品外譯出版」之補助對象為我國正式立案之出版社。申請單位須具備國外行銷能力,或與國外出版社簽約合作於國外出版發行,申請計畫之翻譯人員須具備文學外譯專業經驗。

補助之金額、名額及執行期間:(一)「文建會培土計畫|新進作家創作」補助,每次審查通過者可補助兩年,分年度審查成果後支付補助款:1、小說、新詩、散文:以上三類每年每一類各一至五人,每年補助三十六萬元為上限。(每年審查補助總額為五百四十萬元)。2、報導文學、旅遊文學、文學批評:以上三類每年每一類各一至二人,每年補助三十六萬元為上限。(每年審查補助總額為二百一十六萬元)。3、劇本:每年補助一至五件,每件作品以三十六萬元為上限。(每年審查總額為一百八十萬元)。4、歷史大戲劇本:每年補助一至二件,每件作品以新臺幣三十六萬元為上限。(每年審查總額為七十二萬元)。5、兒童及少年文學:每年補助一至四件,每人每年補助以三十六萬元為上限。(每年審查總額為一百四十四萬)。(二)「文建會初書計畫|新進作家第一次出版」補助:每年補助一至五本,每本二十萬元,通過計畫審查者須於一年內完成出版。(每年審查總額為一百萬元)。(三)「文建會攜手計畫|專業作家生根創作計畫」補助,每次審查通過者可補助兩年,分年度審查成果後支付補助款:每年補助一至三人,每年每人五十萬元。(每年審查總額為一百五十萬元)。(四)「文建會導航計畫|台灣現代文學作品外譯出版」補助:每年補助一至十本,每本作品最高四十萬元(翻譯補助二十萬元、出版發行補助二十萬元),通過計畫審查者須於兩年內完成出版。同一作者作品每年至多補助兩冊。(每年審查總額為四百萬元)

申請時間及方式:(一)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九十三年六月十二日止,以郵戳為憑。(二)申請方式:應填具申請書、計畫書(應於計畫書說明每年預定進度,分年繳交成果,作為每年成果審查及撥款依據)、作品大綱(五千字以內)、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以掛號於申請截止期限內寄達或送達文建會,作品恕不退件,請自留備份。(三)每位申請者每種計畫一生僅限補助一次。

通過計畫審查者,應於文建會規定期限內完成簽約手續。申請件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文建會不予審查或撤銷補助資格:(一)申請件如未依規定時程申請。(二)申請件如抄襲、剽竊或其他侵害他人著作權者。(三)申請件之作品已獲其他獎助者。(四)申請資料經查明與事實不符者。(五)申請件如需補件而未依規定補件者。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