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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建會社區營造點、營造員徵選廿三日截止受理收件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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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九十三年度社區總體營造專業團隊|南區培力中心社區營造點、社區營造員徵選,金門縣收件時間將延長到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下午五時三十分截止,有意參加徵選的社區或個人可向金門縣立文化中心送件參加徵選。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為落實推動社區總體營造工作計劃,透過專業團隊(南區培力中心)之設置,對南部各縣市社區營造點進行因地制宜之輔導、協調、人才培育、社造課程研發等工作,以達成社區營造永續發展之目標。其徵選實施範圍,南區培力中心包括:台南市、台南縣、高雄縣、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金門縣等七縣市。

徵選資格:(一)新興社區:過去未執行過社區營造工作,但具有熱誠之社區或團隊(主要指未曾接受文建會九十年度「文化產業發展與振興計畫」、「社區環境改造計畫」;九十及九十一年度「心點子創意徵選活動」計畫;九十一及九十二年度分區社造點;九十二及九十三年度「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所補助之社區或團隊)。(二)進階社區:執行過社區營造相關計畫(不限文建會),具有實務經驗之社區(已獲文建會九十三年度「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所補助之社區或團隊除外)。(三)社造員必須為在地居民,並提出居住於該地一年或一年以上之書面證明(如里長證明書、戶口名簿、租屋契約或水電繳費單等,如僅設籍而未有居住事實者,不符合本項資格)。

評選工作流程,第一階段初審評選作業,由分區培力中心先進行書面資格審查報告。通過資格審查者,統一由文建會進行初審作業。進入第一階段初審評選入選之社區,將接受南區培力中心安排進行為期一個月之基礎課程培訓。培訓期間社造員之課程出席狀況、學習態度以及社區團隊組織型態將列入複審評選之考量項目之一。第二階段則進行複審評選作業,在基礎課程培訓結束後,南區中心召開「南區培力中心社區營造點/社區營造員」複審評選會議,由社區團隊與社造員至評選會場進行簡報。評選之前必要時,得進行現地踏勘。經由複審評選委員會面談審查作成決議後,評選出十五個已完成立案之新興社區營造點(員)、十個已完成立案之進階社區營造點(員)。複審評選結果公佈時間:通過複審評選之社區營造點及社區營造員,最遲將於九十三年八月十五日前正式寄發通知信函。

至於複審徵選對象:1、徵選十五個新興社區營造點及營造員在南區培力中心輔導範圍內分別徵選出十五個新興營造點,並由各該營造點各自推薦營造員一名,以協助各營造點各項工作之執行。2、徵選十個進階社區營造點及營造員在南區培力中心輔導範圍內分別徵選出十個進階營造點,並由各該營造點各自推薦營造員一名,以協助各營造點各項工作之執行。

九十三年度入選之社區營造員為無給職。而社區營造點正式通過第二階段複審評選後之專案執行期間,每月可支領一萬元之行政津貼,離島社區每月可支領一萬五千元之行政津貼。專案執行期間自簽約日起,至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社區營造員需配合南區培力中心之協助及討論,進行社區營造相關工作之執行,並於必要時協助社區營造點撰寫計畫申請政府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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