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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村里長聯誼會針對村里長定位問題召開研討會

發布日期:
記者: 李金鎗/金沙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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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村里長聯誼會昨日針對村里長定位問題召開研討說明會,邀請全國村里長聯誼總會會長郭雲輝來金就各個層面提出里長定位問題,讓地區村里長了解如何認同朝這個方向努力釐清村里長的角色定位問題。這項村里長定位問題研討說明會昨日上午十三十分時在金沙鎮公所三樓召開,由金門縣村里長聯誼會會長吳有達主持,全國村里長聯誼總會會長郭雲輝、無黨籍聯盟立委邱創良、省府秘書長翁明志、縣府民政局長洪國正、金湖鎮長李成義、金沙鎮長黃奕焮及吳成典立委辦公室助理等人列席,金沙、金湖、金城鎮各里里長均到場參與,金寧鄉各村長赴台拜會交流,未能到場出席。

省府秘書長翁明志首先致詞,對於村里長服務基層民眾,十分辛苦,他們在地方自治事物推動政策上處在最前線,常扮演行政協助角色。、縣長、村里長同樣是民選,但村里長不是公務員、不是民意代表、不是行政人員,里辦公室是不是行政機關,就連一位村里幹事也指揮不動,因此,釐清里長的定位等相關法案應達成共識,盡快研擬規劃出爐,省府願意協助爭取應有之權益,也會尋求立院黨團為各位村里長爭權益。

全國村里長聯誼總會會長郭雲輝也指出,里長改為有給職,對里長有鼓舞士氣作用,讓里長作起事來比較方便,但他指出,在此同時,里長相對應的權利、義務等事項,應以「包裹」方式一併交代清楚,像里長一職究竟是「公務員」還是「民意代表」,而「里」、「里辦公處」是否屬於「行政機關」,可藉由里長改為有給職的修法機會研議定案。

郭雲輝也提出村里長聯誼會訴求依地方制度法第五條將村里辦公處定位為地方行政機關,村里長為地方行政首長,這些也是地方制度法所明訂,所以如何落實村里辦公處功能,將資源下放到地方,讓地方自治。同時對村里長相關福利爭取、地方資源分配不均、事務補助費支領等提出和村里長溝通,讓村里長的功能發揮與職責應有明確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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