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未按規定收費將遭取締重罰
計程車漫天叫價?為嚴防違規計程車大敲竹槓情形發生,金門縣政府、縣警局及監理所等相關單位成立聯合稽查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展開稽查取締行動,乘客若吃了悶虧可主動提出檢舉,經查獲屬實將依公路法七十七條罰款九千元到九萬元。
據聯合稽查小組指出,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九十一條:經營計程車客運業應遵守車輛應裝設自動計費器,並按規定收費,對未按錶收費的計程車司機,可依公路法七十七條罰款九千元到九萬元,違規攬客營運部分則處一千五百元至三千元。罰則不輕,希望違規計程車運將不要因小失大。
按公路法第七十七條:公路經營業、汽車或電車運輸業,違反本法及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公路主管機關並得按其情節,吊扣其營業車輛牌照一個月至三個月,或定期停止其營業之一部或全部,或報請交通部撤銷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全部營業車輛牌照。
由於時值暑假觀光時期,觀光客或往返台金學子鄉親的人數倍增,搭乘計程車機會也相對增加,聯合稽查小組呼籲,乘客若碰到違規計程車漫天叫價類似情形時,不僅要記住車號、駕駛人姓名,上、下車起訖點,最好也記清司機特徵,讓其無從狡辯,並立向警方報案提出檢舉。
事實上,景氣持續低迷,計程車運將「心事誰人知!」,也有不少計程車運將大嘆「歹年冬」生意難做,一日賺沒有兩錢,許多計程車運將否認敲乘客竹槓,車資都是雙方同意才上路,甚至,因客源少為了保住客源,有的運將還主動降價優待乘客。
除了取締未按規定收費的違規計程車,聯合稽查小組針對自用小客車違規攬客、叫客搶生意,嚴重運將生計及權益,也將全面展開查察,並提醒自用小客車主千萬別違規攬客,以免受罰。未依本法申請核准,而經營公路經營業、汽車及電車運輸業者,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公路主管機關並應勒令其停業,其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並得吊扣二至六個月,或吊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