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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公共就業方案申請期限至本月底止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加泰/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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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委會為協助失業者就業所訂定「公共就業方案」自六月十八日施行,預計協助全國二萬二千名失業者就業,該方案工作計畫申請期限將在七月三十一日止,金門縣政府希望有意願研提計畫的單位,能在七月二十日陳報縣府彙整。

依該方案訂定目的在於推動積極性之就業促進對策,提供失業者就業機會,培養其就業能力、協助其迅速再就業,並減少失業者對失業給付之依賴。

該方案的工作人員均限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並應具備下列條件者:

(一)三十五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之失業者。但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所列各款人員不在此限。

(二)辦理求職登記日前三年內,累計工作達六個月者。

(三)未領取軍公教或勞基法退休金者。

(四)家戶(所得稅申報戶)年所得未超過一百萬之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或受撫養親屬。

為將就業機會提供給最迫切需要幫助之失業者,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得訂定優先推介指標,排定順序依序推介,優先推介指標應包括下列各項:(一) 長期失業者。(二) 家庭經濟拮据者。(三)特定對象身份(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所列各款人員)。(四)未曾參加永續就業工程、多元就業開發方案、臨時工作津貼者。

工作項目計畫有特殊需求者,得報請勞委會採專案推介之方式辦理。

在經費補助方面, 經費補助原則:人事費用(含勞、健保費用)及相關稅捐合計不得低於工作計畫經費之百分之八十五,其餘經費不得高於工作計畫經費之百分之十五。

(一)人事費用||工作津貼按日計算,最低每日為八百元,可視地區及工作條件酌予調整,不得超過每日一千元,每月工日數最高二十二日。(有關用人費用中工作津貼之編列方式以每日為八百元為原則,如工作內容艱辛、需專門技術、或地區偏遠等,得於計畫中敘明,經審查會通過後彈性調整至每日九百元或一千元。)。 進用人員參加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除工作人員自付額外,所需保費(投保單位負擔金額部分,包括普通事故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由方案補助,以實報實銷為原則(前揭人員保險費用不含就業保險法所需費用)。如用人單位所進用之人員為部分工時,則所增加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中投保單位負擔金額部分之費用由該方案補助。補助期間以六個月為原則。

(二)其餘經費包括管理、訓練、材料、機具租金、交通運輸、郵電通訊、文具、行政業務加班費、差旅費、意外險、計畫相關活動、服務費、雜支等必要支出。

管理人員經費處理原則用人單位如因督導管理之需要,需進用人員管理人員時,其工作津貼之計算方式如下:

(一)管理人員如由用人單位就其所核定人數中擇優選取者,其工作津貼之額度依所核定之數額,並得列入人事費用中。

(二)管理人員如屬用人單位依管理需求自行進用者,其工作津貼由其餘經費支應。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之行政管理費方面||

(一) 推介作業: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為辦理推介作業,得依轄區內「公共服務擴大就業計畫九十三年下半年度續辦規劃」所核定計畫人數每人二千元之補助額度申請行政管理費,以支應宣導、推介作業及後續就業服務等相關必要支出。行政管理費支用範圍為業務費、服務費用、代理(辦)費用、外包、研習會、業務督導、文具紙張費、郵電通訊費、行政業務加班費、差旅費、人員訓練、宣導、意外險、服務費、雜支等。

(二) 考核作業: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為辦理考核作業,得依轄區內「公共服務擴大就業計畫九十三年下半年度續辦規劃」所核定計畫人數每人二千元之補助額度申請行政管理費,以支應督導考核等相關必要支出。行政管理費支用範圍為業務費、實地查訪、考核、交通運輸、機具租金、服務費用、代理(辦)費用、外包、研習會、業務督導、文具紙張費、郵電通訊費、行政業務加班費、差旅費、人員訓練、宣導、意外險、服務費、雜支等。     

規劃原則

(一) 依據地方需求,辦理具有勞務價值之工作機會,使參與計畫之失業者對公共利益貢獻個人心力,在工作中重建自信心,以提升生活環境、增進社會福祉之目標。

(二)依據地方發展特性,辦理具有產業發展前景之計畫,培養失業者再就業能力,以促進地方產業發展之目標。

(三)政府本應執行,或預計要執行,限於預算、人力或期程階段等原因尚未執行之業務。

(四)有促進國家整體發展之效用,如可提升國人生活品質、強化國家基礎建設。

(五)每一工作計畫執行期間之長短視計畫實際需求訂定,以不超過六個月為原則。

  進用人員於該方案工作期間為公法救助關係,然為使職業災害發生時能獲得保障,進用之第一日用人單位應為其所進用之人員,依法辦理參加勞工保險(不含就業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進用之人員依法未能參加勞工保險時,由用人單位應為其投保意外險。參與本方案之用人單位應依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比例進用規定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

經費來源

就業安定基金支應。

預期效益

預計協助二萬二千名失業者就業,並視實際經費核定情形酌予彈性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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