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一網咖涉嫌違反建築法遭三次開單告發未繳款送辦
金湖地區一家網咖業者涉嫌違返建築法案,連續遭到金門縣政府稽查小組開立三次罰單告發,罰金高達新台幣六萬元但未繳交及改善,依法可斷水斷電及勒令停業,不過,金湖警方約談業者到案說明時,業者供稱有心改善但是心有餘而力不足,目前已另覓合法場所準備遷移。
金門縣政府稽查小組針對全縣營業場所的公共安全問題,一直都相當重視,採取定期、不定期公共安全查報,金湖地區這一家網咖前後被稽查三次,稽查小組發現網咖業者其營業現址之建築物原申請用途為商場,不過業者卻經營資訊休閒業網咖,已違反建築法七十三條規定。
稽查小組指出,違反建築法七十三條規定,建築物非經領用執照,不准接水接電及使用,因此,依建築法第九十一條對業者處以台幣六萬元罰鍰,並勒令停止使用,並請其於接獲處分十五日內自行改善報驗或補辦手續否則依法繼續開罰,但業者對三次處分書告知皆置之不理,只好依法移法辦。
金湖警方約談業者到案說明時,業者面對高額罰金及一場官司也相當莫可奈何,業者供稱,他去年承租現址經營網咖時,根本對建築法相關規定不知情,當時又已投下不少的裝潢費用,目前公設樓梯過窄,若要變更使用執照則必須全棟改善,這些不是他能力所能做到的,更何況他只承租大樓中三樓而已。
業者也告訴警方,由於稽查小組前後三次安全查報時,他皆不在場,他看到處分書後,也不知要如何改善,只好另覓合法場遷移;警方昨天在偵訊告一段後將全案送地檢署偵辦中;警方同時也呼籲網咖業者要配合相關規定營業,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