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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浪救生員訓練班招生歡迎民眾及青少年報名參加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加泰/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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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華海浪救生總會主辦的海浪救生員(高級救生員)訓練班第136期訓練研習活動,將於本月十六日假縣立游泳池開訓,有意接受訓練的民眾及青少年可於十六日下午五時卅分親至縣立游泳池現場填安報名表,或洽詢2-2876-6170/0937-070-237/0922-230-121 中華海總沈教練。

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指導、中華海浪救生總會主辦的海浪救生員(高級救生員)訓練班,將從八月十六日(週一)起假縣立游泳池進行訓練,至八月廿九日(週日)止。課程包括:泳池管理、靜水救援(含自救、救援游法、徒手救援、器材救援)、海浪救援(含徒手救援、浮標救援、救援板救援、救援橇救援、競賽橇操作、潛水救援船艇救援、噴射橇救援)、海灘活動、無線電通訊、旗語、繩索救援、海域運送、BLS/AED急救、水域急救、陸地急救、脊椎傷害處理、河流救援等台灣地區水準最高國際救生訓練課程。全期126小時包含海域訓練54小時。

中華海浪救生總會也說明參加活動的入學資格:(一)年滿十五歲,國中以上學歷;未滿十八歲者,須監護人同意。(二)身體健康,體能狀態良好,能切結者。(三)品德良好,有心從事救溺社會服務,學習自救及海域救援技術者。同時也要接受入學測驗:(一)於五分鐘內游完捷、蛙泳各一百公尺;姿勢合格者。(二)能一次完成伏地挺身、交互蹲跳各二十次者。

該會表示,參加活動人員,免訓練費用;泳池使用費用,由學員平均分攤。參訓學員需支付個人之教材(二本教材)、海灘大毛巾、救生員制服、船艇油料、海域救援器材使用費用共3410元。

中華海浪救生總會指出,學員在接受一連串的訓練課程後,要取得證照,必須通過本會筆試暨水域救援測驗者,須於本會指定之泳池實習一天,海灘實習二天;合格者,由該會發給海浪救生員專業訓練證書。

中華海浪救生總會表示,這項證書係依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救生員授證辦法﹀規定核發,該會所核發之救生員證書,經政府認證,效力通行於全國。該會連續三年獲內政部社團評鑑全國性救生組織第一名。凡該會救生員,每年至少應擔任海灘救生站志工服務三天。

中華海浪救生總會指出,該會活動訓練品質嚴格,技術水準第一與國際救生體系一致,歡迎有志提升救生水準之朋友,加入訓練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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