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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研商今年秋節家戶用酒配售事宜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加泰/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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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研商今年秋節家戶用酒配售事宜

縣府研商今年秋節家戶用酒配售事宜

縣政府昨日召集相關單位研商「九十三年中秋節家戶用酒」配售事宜,將以0.6L|58度金門白干酒(計六瓶)及1L|58度特選金門高粱酒(計六瓶)合計一份為兩箱配售,整份出售不拆解,每份並按優惠價格新台幣三千九百元,提供民眾批售,每家戶限購買一份。為因應各社區秋節辦活動的需要,也增加地區立案六十八個社區發展協會可依實際需求逕向金酒公司申購公務用秋節酒三份。該項會議由副縣長楊忠全主持,財政局長林德恭、民政局長洪國正、金酒公司及各鄉鎮公所承辦課人員及戶政人員與會參加。

會中,針對今年秋節家戶配酒銷售酒品、配售數量暨價格、以及銷售對象、條件資格、以及金酒公司酒品派送行程規劃、參與單位作業費用分配比例等相關細節進行研討,與會人員也以過去家戶配酒提出建議,副縣長楊忠全也作最後的裁示決定。

金酒公司為配合縣府便民利民政策,地方產業實質嘉惠縣民於中秋節前實施家戶配酒,以因應中秋節期間金門縣民對金門高粱酒需求,便利鄉親購置金酒。

縣府指出,秋節家戶配酒銷售對象及條件資格,以九十三年七月三十一日設籍本縣金城鎮、金湖鎮、金沙鎮、金寧鄉、烈嶼鄉及烏坵鄉之各戶及各鄰長,各鄉鎮調解委員比照鄰長家配一份。

縣府表示,設籍大同之家之老人也比照家戶配售一份,由大同之家統一造冊逕向金酒公司申購。為因應地區各社區發展協會於秋節舉辦活動的需要,這一次家戶配酒也再增加地區立案六十八個社區發展協會可依實際需求逕向金酒公司申購公務用秋節酒三份。

縣府表示,秋節配售的酒品、數量及價格為,每家戶配售一份為兩箱即:0.6L|58度金門白干酒(計六瓶)及1L|58度特選金門高粱酒(計六瓶),整份出售不拆解,每份按優惠價格新台幣三千九百元配售,每家戶限購買一份。鄰長協助配售事宜備極辛勞,得比照家戶配售價格增配乙份。至於登記有案的社區發展協會按公務用酒配售價每份加計一成計新台幣四千二百九十元。

縣府表示,有關村里長聯誼會建議調整戶政事務所、鄉鎮公所、村里公所配售酒作業費用分配比例問題,經討論後,分配戶政事務所百分之五、分配鄉鎮公所百分之二十五、分配村里公所百分之七十。

至於金酒公司酒品派送行程規劃,經確認的日期為:

(一)金城鎮:九月十三日,賢庵里、金水里、古城里、珠沙里、東門里、南門里、西門里、北門里。

(二)金沙鎮:九月十四日:何斗里、浦山里、汶沙里、西園里、官嶼里、三山里、大洋里、光前里。

(三)金湖鎮:九月十五日,瓊林里、正義里、新湖里、料羅里、蓮庵里、溪湖里、新市里、山外里。

(四)金寧鄉:九月十六日,榜林村、盤山村、后盤村、安美村、古寧村、湖埔村。

(五)烈嶼鄉:九月十七日,林湖村、上岐村、西口村、黃埔村、上林村。烏坵鄉銷售時間另定。

縣府表示,地區各家戶申購酒品,以九十三年九月二十四日為最後銷售截止日,整個配售作業至九月三十日結束。

縣府強調,各鄉鎮村里配售酒品,如有剩餘一律退送金酒公司,嚴禁轉售牟利,違者議處。烈嶼鄉之酒品運送,請烈嶼鄉公所調查各村里需求量並指定交貨地點及接收人員,函送金酒公司辦理酒品托運交貨事宜,所需托運費用由金酒公司承擔。

縣府也請各戶政事務所於八月三十一日前,按村里別將轄內九十三年七月三十一日設籍之戶號、戶長姓名、聯絡電話等資料編造清冊,提供各該鄉鎮公所;另將按村里別統計之戶數資料提供金酒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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