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竊取前老闆倉庫財物王姓男子遭警方查獲依法送辦
王姓男子於日前利用七夕情人節夜晚,竊取前老闆座落於金城后豐港村郊大型倉庫內財物一批,在金城警察所積極偵辦下,循線查獲失竊贓物,並經楊姓被害人到場指證後,涉案的王嫌坦承犯行不諱,全案於昨日宣告破案,並依刑法竊盜罪嫌疑移送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金城警察所昨日發佈新聞稿指出,本月二十二日農曆七夕(情人節)當晚八時三十分許,王姓男子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摸黑」由山外駕車直抵金城后豐港村郊,涉嫌「轉吃」前楊姓老闆大型倉庫內財物,計有鮪魚醬、櫻桃罐頭、包裝盒等,得手後撞見該所巡邏員警,王嫌立即將贓物藏匿草叢內,以免被查緝。
城警表示,大約在三十分鐘後,王嫌請託不知情之許女到附近協助,並出現於「延平郡王祠」後側路段,假裝是散步的情侶,以掩人耳目,並欲返回現場附近將車開走,但警方在發現該車輛可疑時,早已派人看守中。
當警方撞見王嫌時,見其滿身沾粘雜草,且汗流浹背,形跡可疑,乃漏夜進行調查,惟王嫌堅不吐實,否認有竊盜情事,警方苦於無直接證據,只得暫時停止偵辦,進一步蒐集證據。
金城警察所表示,在警方調查時,發現王嫌偷竊之對象,竟是其妻舅,他原在其「大舅子」工廠任職近二十年,三年前離職,另立門戶做生意,楊姓大舅子在獲悉後,懷疑其妹夫在離職前即已預謀留下倉庫鑰匙,十分震怒,並堅持提出告訴。金城警方經多日分析研判,認為時機已成熟,並於日昨在王嫌住宅查獲所竊得贓物一批,到場的楊姓被害人一眼即指認係其失竊之物品,警方花了不少時間總算突破王嫌心防,自知罪證確鑿,無法掩飾,王嫌乃坦承犯行不諱,全案也宣告偵破,金城警察所並依刑法竊盜罪嫌疑,將王嫌移送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