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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備役軍人眷屬身分證將展開五年換發作業

發布日期:
記者: 李金鎗/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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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備役軍人眷屬身分證」五年換發作業即將於九月中旬開始,金門動管組表示,為免您的權益受損,國軍退役支領退休俸、瞻養金、生活補助費等備役人員眷屬,請於換證期限內依規定備妥檢附相關證件,前往金門縣動員管理組辦理申請。如有查詢問題請洽張素賢小姐,電話:(○八二)三二四六○四。

金門動管組指出該項換發對象以原領可使用至九十三年底「備役軍人眷屬身分證」之支領退休俸、瞻養金或生活補助費人員眷屬。其中校級、尉級軍官換發日期安排於九月十六日至九月二十四日受理。士官換發日期為九月二十七日至十月四日止。補發日期訂於九十三年十月五日至九十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動管組表示,備役軍人眷屬身分證五年換發作業依規定應攜帶證件包括有:俸金支領憑證、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凡年滿二十歲以上成年子女需加附已蓋當年學年註冊章之學生證影印本或學校繳費收據或殘障手冊、私章。

動管組也指出當事人或眷屬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當事人改支一次退伍金者、當事人或其眷屬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或違反國籍法者、配偶離婚、眷屬在台無戶籍、死亡、失縱者、眷屬犯內亂罪、外患罪、貪污罪或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當事人子女為人收養、結婚、(含已離婚者)出國留學、入營服兵役(含替代役)、成年或成年畢業、休(退)學者、眷屬受遞奪公權之宣告並於執行中尚未復權者,有任何一項即不符合發給眷證,已發者應主動說明原因並將軍眷身分證繳回,免遭追繳衍生困擾。

金門縣動員管理組強調,為維護個人權益,希望於規定期限內備妥相關證件提出申請,申請證件如有變動,依該組公告之證件為準。金門縣動員管理組地址:金城鎮庵前51|2號;如有查詢問題請洽張素賢小姐,電話:○八二︱三二四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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