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定期檢驗十月份有一千四百多輛
您為愛車辦理車檢的嗎?下個月應接受車檢車輛有一千四百七十一輛,每一輛車輛定期檢驗日期均已正式詳載行照上,不過,金門監理所基於為民服務立場,除了已寄發「車輛定檢通知單」外,目前,也在金門縣政府網站、監理所網站、金門日報(廣告方式)、地區有線電視(衛星字幕廣告方式)廣為宣導週知,提醒車主自行注意,並於期限內辦理檢驗,以免逾期受罰。
金門監理所實施「車輛定檢通知」服務,迄今已有多年,但仍有少數車主反映未接獲定檢通知單,探究其原因不外有的被風吹不見、有的因地址變更未通知、也有地址不詳等等因素,而車主逾檢受罰常以此為由而上門理直氣壯,甚至引發誤解吵鬧不休,為監理業務推動帶至相當困擾,也拂了當初寄發通知單美意。
據監理所指出,事實上,每一輛車輛檢驗日期均正式詳載在車輛行照上,過去車主皆「主動」按照行照上面日期前至監理所辦理定檢,直迄民國八十六年四月起,監理所配合電腦化及便民服務措施,才實施車檢通知服務,其目的在「提醒」車主,乃係告知性服務;為保障車主權益、安全,若未接獲通知者,各車主仍須自行注意,並於期限內辦理檢驗。
十月車輛定期檢驗通知於九月三日寄發各車主,計一千四百七十一件。監理所為避免民眾曲解是項通知係車輛檢驗之必要法定要件,而衍生之不必要糾紛並保障車主權益,乃不改便民初衷決定公告並加強宣導,已分別於金門縣政府網站、監理所網站、監理所大門公告欄暨金門日報(廣告方式)、地區有線電視(衛星字幕廣告方式)公告週知,促使各車主自行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