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新制明年上路勞委會廣加宣導
勞工退休金條例已經完成立法,今年六月三十日公布,定於九十四年七月一日實施,由於大多數勞工不甚了解勞工退休新舊制的差異,勞委會金門聯絡處透由基層的工會組織加強向勞工宣導,主任黃忠隆提醒勞工們花一點時間多深入了解勞工退休新制及相關法規,以確保自身的權益。
黃忠隆說明勞工退休金新制的特色,有:(一)新制年資不怕斷:工作年資不因轉換工作或事業單位關廠、歇業而受影響,退休金可攜帶式,勞工確領退休金。(二)年金給付確保退休生活:個人退休金專戶制、年金保險制之退休金皆採年金給付方式,確保老年退休生活。(三)新舊制併存:依舊制,領得到退休金的勞工,可以選擇繼續適用舊制,退休金完全沒減少;選擇適用新制者,舊制之工作年資先予保留,符合退休要件時依勞動基準法計給退休金。(四)賦與勞工選擇權:新制施行時,原適用勞動基準法勞工得就新舊勞工退休制度擇一適用。(五)擴大適用對象:雇主、委任經理人或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本國籍勞工,得自願參加新制。(六)雇主經營成本明確:僱用勞工成本易估計,減少為規避退休金而藉故資遣、解僱員工之勞資爭議,有利競爭力提昇。
黃忠隆強調勞工退休金新制,原來領得到的,現在完全沒減少;原來領不到的,新制一定領得到;年資愈長,領得愈多,沒有上限;換工作,不必怕沒有退休金。
勞工退休金條例是否會改變勞工在勞保條例應有之權益?黃忠隆表示,新制乃規範個別雇主對於勞工應有之退休金給付義務,與勞工保險採以社會集體互助原理,由勞、資、政三方分擔保費之社會保險制度不同,新制之適用對象與勞保之投保年資、投保身份無涉,勞保之老年給付完全不變,不因勞工退休金改制而受影響。黃忠隆也說明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制的簡要內容?他指出,(一)由雇主按月為勞工提繳個人退休金,存儲於勞保局之專戶;(二)雇主負擔之提繳率,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之百分之六;沒有強制勞工須提繳退休金。但在不超過每月工資的百分之六範圍內,勞工可自願提繳。自願提繳之部分,得自提繳當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淨額中扣除。(三)勞工退休請領月退休金時,應扣收繳一定金額之保險費,投保年金保險,以作為勞工存活超過平均餘命期間之生活所需。
他指出,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制的優點,有:不怕換工作;不怕公司倒閉;瞭解個人退休金之存儲情形,利於老年規劃;工作年資高者,領取額度將比舊制多;自願提撥的人,還可以節稅,退休時領取雙倍。加入職業工會之無一定雇主是否適用該條例?享有退休金請求權利?黃忠隆表示,該條例所稱勞工,依循勞動基準法第二條規定,係指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故如確有受僱用之事實,則其雇主即應為其按月提撥勞工退休金。勞工未來如符合請領要件,即可依法申請退休金。
新制實施後,勞工是不是一定要適用新制?黃忠隆指出,新制施行前原適用舊制之勞工,於新制施行時若仍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得選擇繼續適用舊制之退休金規定。勞工若選擇繼續自新制施行之日起適用舊制之退休金規定,於五年內仍得變更選擇適用新制。勞工選擇適用新制之退休金制度後,即不得再變更選擇適用舊制之退休金規定。新制施行後初次就業之勞工,均應適用新制,無法選擇適用舊制之退休金規定。
選新制好,還是舊制好?黃忠隆說:勞工如果認為有把握年滿55歲時能在同一公司繼續工作15年以上、或能在同一公司繼續工作25年以上,則選擇舊制可能較有利。反之,則新制將會是較有保障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