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館公布演藝廳等場地收費標準

社福館公布演藝廳等場地收費標準
為了加強推展兒童、少年、老人、婦女、身心障礙者等階層人士的福利服務工作,金門縣政府七年前動工興建社福大樓,希望結合社會資源與人力,提供良好的活動空間場所。
完工後的社福館,其空間配置包括:「聯合諮詢服務中心」、「多媒體演講室」、「演藝廳」、「圖書視聽閱覽室」、「電腦研習教室」、「技藝研習室」、「體能活動室」、「康樂教育活動室」、「中庭廣場」等公共空間。
此外,在兒童福利部分,設有:「兒童福利服務中心」、「親子活動室」、「臨托照顧中心」及戶外遊戲場所。
在青少年福利服務部分,設有:「K書中心」、「康樂教育活動室」、「電腦研習室」。
在婦女福利服務部分,設有:「婦女福利服務中心」、「技藝研習室」、「體能活動室」。
在老人福利服務部分,設有:「文康中心」、「國粹研習」、「長青學苑」、「健身房」。
為了加強法定福利業務的落實,「兒童福利服務中心」、「婦女福利服務中心」等空間已依公開程序,完成業務委託作業。此外,演藝廳等場地未來將收費使用,演藝廳每場收費五千元(售票入場)或三千元(不售票),保證金五千元;會議室每場收費三千元或二千元,保證金五千元。其餘如會議室、多媒體簡報室、體能活動室、電腦教室、技藝研習教室、教室、餐廳,都是採付費使用,每場次收費價格自八百元(或五百元)至三千元(或二千元)不等。
以上收費場所,若符合以下情形,可以免費使用:「(縣府)立案之身心障礙團體(機構)、社會福利團體(機構)辦理有關社會福利、社會教育之相關活動。」「政府機關學校或非營利之國際文化交流團體舉辦之活動。」「國家慶典或國定紀念日政府單位舉辦之活動。」此外,若由縣府或舉辦或委託舉辦的活動,也可以免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