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人保護週法律常識有獎徵答公開抽出四十二位幸運得獎人
「第六屆犯罪被害人保護週法律常識有獎徵答」活動,昨日由金門地檢署檢察長蔡瑞宗等人共同公開抽獎,在近六千件參與的明信片中抽出四十二位幸運得獎者,蔡瑞宗也希望未來宣導工作做得更好、更完善,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之宣導,增進預防犯罪被害知識,保障其法定權益,減少犯罪被害事件發生。
由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金門分會、金門日報社共同舉辦的「第六屆犯罪被害人保護週法律常識有獎徵答」活動,昨日上午十時起在地檢署五樓會議室舉行公開抽獎,由金門地檢署檢察長蔡瑞宗主持,金門高分檢檢察長楊森土、福建省調處處長劉雲生、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金門分會主委李錫榮、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祚延、及地檢署檢察官、書記官長孫國粹及員工同仁到場參與、見證。
蔡瑞宗也感謝協辦單位協助,及各單位贊助獎品,或親臨參與抽獎活動,讓活動倍增光彩,他也期許宣導活動舉辦能一次比一次作得更好,以更完善的宣導讓民眾瞭解相關法令,保護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的權益。現場也公布有獎徵答的標準答案,其中,十題是非題答案依序為「〤○〤〤〤○〤〤○〤」;十題選擇題答案依序為「4444432442」。隨後並由蔡瑞宗與楊森土、李錫榮、劉雲生、吳祚延及地檢署檢察官等人由五千九百八十九張參與有獎徵答的明信片中抽出四十二位幸運得主。
有獎徵答各獎項及幸運得主分別為:第一獎20吋平面電視由林主宜幸運中獎;二獎捷安特腳踏車由蔡森棟抽中;三獎行動電話由鄭秀卿中獎;四獎精美資料夾為盧秀芬獲得;第五獎至八獎由薛水筆、孫士航、吳崇程、楊惠芬各得捷安特腳踏車一台;第九獎至十二獎由蔡善妮、呂梨英、曾秀娟、張瑞昌各得大同檯燈一支;第十三獎至十六獎由蔡卓頻、張素玲、張含蓮、莊為婷各得十人份電子鍋一個;第十七獎至二十獎由楊家坤、薛惟陽、王寶璽、王章妮各得休閒停電照明燈一個;第二十一獎至二十五獎由王積來、李錫睿、洪佳琦、蔡志耀、石曼娜各得電熱水瓶一個;第二十六獎至三十獎由余秀枝、莊雲麟、吳碧雲、蔡森群、楊肅聯各得大家源烤箱一個;第三十一獎至三十六獎由林駿杰、蔡榮良、李珮玲、黃楷淞、王國才、洪玉樓各得立扇一台;第三十七獎至四十二獎由諸葛宜憬、陳鴻雋、王麗璇、蔡以琳、陳佩菁、劉致翔各得捕蚊燈一台。
金門地檢署指出,抽中第一至第六獎者將於本月六日在金門地檢署禮堂頒獎,其餘中獎者可自即日起逕向金門地檢署書記處具領。
為使社會大眾更加充份瞭解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及擴大參與層面,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及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金門分會在本屆犯罪被害人保護週透過各種管道辦理包括有印製犯罪被害人保護宣傳資料,舉辦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志工、成員研討會、法律常識演講暨犯罪被害法規宣傳,太武山舉辦登山簽名活動、掛置宣傳標語並分送文宣紀念品等項系列宣導活動,並從九月十日至本(十)月四日辦理法律常識有獎徵答等活動,期盼透過系列活動強化社會大眾對於犯罪被害預防及保護之觀念,以促進社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