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與都計業務移建設局辦理
最近要辦理建築申請的民眾要注意了!縣府為配合組織調整,原工務局業管之建管與都市計畫業務自九十三年十月一日起移至建設局,爾後民眾若申辦有關都市計畫及建築管理業務請到建設局辦理,以免向隅。
建設局表示,經過調整後,各項相關業務辦公位置分配如下: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無妨礙都市計畫證明,都市計畫地形測量,都市計畫樁位測定,建築線指定(示),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土地交換,土木包工業管理,施工管理、建造、使用執照,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
此外,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等業務併同在縣政府右側(面對)一樓,原建設局工商服務櫃台作業;其餘有關建築管理,包括公共安全與無障礙設施,及都市計畫等業務在二樓原動員秘書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