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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兩次生產與縣立醫院醫療糾紛葉姓婦女議會陳情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議會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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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葉姓婦人因為在八十八、九十二年間赴縣立醫院生產與醫院產生醫療爭議事件,近五年來身心受創,對於醫院的後續處理與態度不滿,向金門縣議會陳情,議員張光海、許玉昭在受理民眾陳情時甚為重視,經聽取陳情人的訴求與縣立醫院的說明後,並做成結論,要求縣立醫院要協助葉女士後續赴台繼續治療,並由衛生局儘速訂定補償標準,再召開協調會以優於陳情者並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讓問題獲得合情合理的解決。

昨日下午這項陳情案在縣議會第三審查室受理,由議會第一審查委員會召集人張光海、委員許玉昭受理,陳情人葉女士偕同丈夫出席,衛生局長陳天順、縣立醫院副院長李錫鑫、律師陳淑鶯等人到場參加,議會議事組主任甯國平等列席。

葉女士在陳情書上指出,她在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至縣立醫院生產,因為剖腹傷口很大,醫生縫合後,產生直腸陰道管,先後住院作修補手術,並赴榮總與台大等門診數次。

陳情書中也指出,九十二年她再次懷孕生產,本想剖腹生產,但當時婦產科莊醫師評估可用自然生產順便作修補手術,故在九十二年五月一日自然生產並作直腸陰道廔管修補手術,但因胎兒出生時與產檢之重量相差近千克,撕裂傷及括約肌,術後出院返家後,排便時從會陰及肛門交接處傷口裂開,至醫院急診找莊醫師處理,因適逢SARS,莊醫師即請她乘坐當天最後一班飛機轉診至榮總醫治,在住院第五天才拉人工肛門順作修補,前後住院十三天才出院返金。後來也在六月、七月前往縣立醫院住院二次,合計十四天,並曾赴榮總回診,並在九十二年九月至榮總作肛壓測試,括約肌功能幾乎是零,轉至直腸科再次手術,出院後在台調養待了二十五日才返金,其後在九十二年二月、四月間也陸續赴榮總回診及至台大、台北長庚醫院門診求診。

葉女士在陳情書上說,目前她症狀仍未解決,身心倍受煎熬,精神嚴重耗損,所開的花店也因為八十八年生產受創後,及九十二年懷孕生產更大傷害,而導致店務完全擱置,九十二年所生的寶寶也只能請人全天帶,現今她也無法騎乘機車,出門需有人載送,遭遇此事件至今近五年,造成家庭及婚姻生活極大衝擊,情緒起伏很大,現只能靠吃抗憂鬱藥過日子,且生計上的負擔很大,請求縣立醫院負起因醫療疏失對她所造成的傷害,台金就醫過程給與協助,並負擔所有醫療費用(含專業看護費用、保母費用、托兒所費用、台金交通費用、精神損失費用及自費醫療部分之費用)至復原為止。

昨日李錫鑫除了說明縣立醫院處理的流程,也表明該院處理該項爭議之最大誠意,他表示會本於協助葉女士就醫的立場,在獲知葉女士確切的就診時間後,願意扮演轉診的窗口,提供協助。而至於補助項目與額度及其比例,則將留至於下次調解時再協商。

對於葉女士的陳情,衛生局針對這起醫療爭議案曾於今年八月五日下午三時在衛生局會議室召開醫事調解會議,雖然有談到補償或補助的內容,可惜由於雙方堅持,並未獲得具體的共識與結論。

對於葉女士的不幸遭遇,張光海與許玉昭都相當重視,他們也希望雙方各退一步,讓事情有解決的空間。由於葉女士預定在本月或下月赴台動手術,張光海也當場綜合兩造意見做成決論,今後葉女士與縣立醫院協調的窗口及赴台繼續治療由縣立醫院副院長李錫鑫負責對話管道。至於補助費用的額度則由衛生局局長陳天順主導,一個月內研擬補助的額度與比例,再提調解會議中協商,希望能以優於陳情人的比例,彌補陳情人受到的身心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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